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南县审计局公开招聘政府雇员的公告

作者: 来源:宁南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2-04-15 11:59:23 阅读量: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服务窗口管理工作,经宁南县人民政府同意,根据工作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级机关政府雇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次招聘4名,宁南县审计局本次招聘雇员1名。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宁南县户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4月18日及以后出生)。

3、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曾因违法、违规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6、曾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要求的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资格审查。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9日—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宁南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政务中心4栋2楼2-8室)

(三)报名

分岗位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毕业证复印件一份、加分材料原件,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1张;

3、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

 

(四)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所有信息都在宁南县人民政网(网址:http://www.ningnan.gov.cn/)中进行发布,报考者需随时关注;所留联系电话错误或不畅通导致延误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缴费

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三、考试

 

(一)笔试

1、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为1︰5(考试聘用名额与参考人数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削减或取消岗位名额。

2、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卷面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加分:报考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岗位的,具有社保工作经历满1年(由宁南县社保局出具工作经历证明)笔试总成绩加1分,以此类推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二)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试题,面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根据每个岗位的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2: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或达不到2:1比利的,一并进入面试)。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面试当天产生的面试岗位空缺不递补。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

 

各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具有“社保”工作经历、笔试成绩高低、学历高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政审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根据体检合格人员名单,组织实施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不递补。

 

五、聘用

 

(一)公示

 

对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宁南县人民政网(网址:http://www.ningnan.gov.cn/)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不递补。

 

(二)聘用及待遇

 

工资待遇由县财政局按相关标准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本公告进行,凡违反体能测试、考试、政审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政审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七、其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4572217

监督电话:0834-4572305

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南县审计局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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