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22年春节期间年货摊点设置事项的通告
作者: 来源:甘洛发布 时间:2022-01-25 14:27:18 阅读量: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环境秩序,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春节期间的购销需求,彻底根治以街为市、乱摆摊点、占道经营等现象,决定在春节期间统一规划设置临时年货经营摊位。现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摆摊时间
2022年1月27日(腊月二十五)至2022年2月4日(大年初四)。
二、摆摊区域
主街道部分区域、滨河路。
三、相关要求
(一)所有摊点一律限制在人行盲道范围以内,不得出现影响行人、堵塞交通等现象;各经营摊点不得影响群众正常的工作和休息,不得干扰正常的交通秩序。摊点经营者要保持摊点周边卫生,不准乱丢垃圾、乱泼污水等。
(二)严禁在规划区域内摆摊经营烟花爆竹、服装。
(三)严禁在设置机动车停车点摆摊经营。
(四)所有摊点设置不准超出规定时间段,到期前必须无条件自行撤离并恢复原貌。
(五)各摊点经营者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要求,遵章经营,不得违章占道、抢占地盘、欺行霸市。
(六)凡不按照规定设置或在非指定区域擅自设置摊点的,将依据《凉山彝族自治州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予以取缔并严厉查处。
甘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25日
一、摆摊时间
2022年1月27日(腊月二十五)至2022年2月4日(大年初四)。
二、摆摊区域
主街道部分区域、滨河路。
三、相关要求
(一)所有摊点一律限制在人行盲道范围以内,不得出现影响行人、堵塞交通等现象;各经营摊点不得影响群众正常的工作和休息,不得干扰正常的交通秩序。摊点经营者要保持摊点周边卫生,不准乱丢垃圾、乱泼污水等。
(二)严禁在规划区域内摆摊经营烟花爆竹、服装。
(三)严禁在设置机动车停车点摆摊经营。
(四)所有摊点设置不准超出规定时间段,到期前必须无条件自行撤离并恢复原貌。
(五)各摊点经营者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要求,遵章经营,不得违章占道、抢占地盘、欺行霸市。
(六)凡不按照规定设置或在非指定区域擅自设置摊点的,将依据《凉山彝族自治州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予以取缔并严厉查处。
甘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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