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G248线公路超限(荞窝)检测站站前电子抓拍系统及超限检测站正式运行的通告
作者: 来源:普格融媒 时间:2021-12-30 17:08:53 阅读量:
为进一步加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依法保护路产路权,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的道路运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及《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公路超限检测站电子抓拍系统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等规定,G248线公路超限(荞窝)检测站及站前电子抓拍系统已建成,现将启用电子抓拍系统及超限检测站(正式运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电子抓拍系统启用及超限检测站正式运行时间
电子抓拍系统启用时间:2022年1月8日零时
超限检测站正式运行时间:2022年1月8日零时
二、启用地点
G248线K1810+700公路超限(荞窝)检测站
三、有关要求
普格至西昌、西昌至普格方向4.5吨以上载重货车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引导线路进站接受检测。对货运车辆违反禁令标志不按引导线路进站接受检测、车货总质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值、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闯卡拒检或故意损坏检测设施设备等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普格县交通运输局 普格县公安局
2021年12月28日
一、电子抓拍系统启用及超限检测站正式运行时间
电子抓拍系统启用时间:2022年1月8日零时
超限检测站正式运行时间:2022年1月8日零时
二、启用地点
G248线K1810+700公路超限(荞窝)检测站
三、有关要求
普格至西昌、西昌至普格方向4.5吨以上载重货车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引导线路进站接受检测。对货运车辆违反禁令标志不按引导线路进站接受检测、车货总质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值、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闯卡拒检或故意损坏检测设施设备等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普格县交通运输局 普格县公安局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