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源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作者: 来源:盐源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0-09-15 08:48:15 阅读量: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0号)文件精神,按照《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安排的通知》(川教资〔2020〕5号)安排,2020年9月11日至12月10日为教师资格全省统一认定时间,在此期间,盐源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将进行2020下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认定教师资格种类
申请资格种类仅限于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申报者范围: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办理本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盐源县行政辖区内,年龄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的中国公民(不含2021年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
(二)学历条件: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考试合格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层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2015年入学并取得学籍的中高职衔接五年贯通培养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川教〔2004〕293号)等政策规定,下同)执行,同时依据申请人实际师范学习年限和学历条件申请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类型。
(四)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五)体检要求: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在指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三、认定程序
(一)互联网申报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9月16日至9月30日
互联网申报需注意以下事项:
1.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必须在盐源县行政辖区内。
2.务必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流程和网报注意事项。
3.网报上传照片(个人承诺书和标准照,标准照须为彩色白底证件照)须符合标准,在上传时需调整大小以达到要求。
4.网报号即档案编号,现场确认时需要该号,请牢记。
(二)教体科局现场确认
网报成功后于10月12日至10月16日带齐所需材料到现场确认点(地址:盐源县政府街53号,盐源县教体科局人事股)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需备齐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A4纸,下同);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与本人页);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2.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eea.edu.cn/)上自行打印);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专科及以上学历另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信息已通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供)一份;中专学历另须提供学籍档案中的课程考试成绩单和《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须由档案部门经办人签字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鲜章)一份;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个人承诺书》(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6.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二张(与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
7.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此表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供)。
(三)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10月13日至10月19日,逾期未参加体检者,责任自负。
2.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自行在盐源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3.体检注意事项: 体检前8小时内禁食;体检时请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
4.体检结果公告:10月23日在盐源县教体科局公告栏内公告。
(四)违法犯罪记录核查
体检合格的申请人员,由教体科局会同盐源县公安局进行违法犯罪记录核查。有影响师德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不予认定。
(五)认定结论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次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认定结论。
(六)证书发放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后。
四、咨询电话
盐源县教体科局人事股:0834-6367666。
盐源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年9月14日
一、本次认定教师资格种类
申请资格种类仅限于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申报者范围: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办理本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盐源县行政辖区内,年龄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的中国公民(不含2021年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
(二)学历条件: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考试合格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层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2015年入学并取得学籍的中高职衔接五年贯通培养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川教〔2004〕293号)等政策规定,下同)执行,同时依据申请人实际师范学习年限和学历条件申请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类型。
(四)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五)体检要求: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在指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三、认定程序
(一)互联网申报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9月16日至9月30日
互联网申报需注意以下事项:
1.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必须在盐源县行政辖区内。
2.务必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流程和网报注意事项。
3.网报上传照片(个人承诺书和标准照,标准照须为彩色白底证件照)须符合标准,在上传时需调整大小以达到要求。
4.网报号即档案编号,现场确认时需要该号,请牢记。
(二)教体科局现场确认
网报成功后于10月12日至10月16日带齐所需材料到现场确认点(地址:盐源县政府街53号,盐源县教体科局人事股)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需备齐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A4纸,下同);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与本人页);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2.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eea.edu.cn/)上自行打印);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专科及以上学历另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信息已通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供)一份;中专学历另须提供学籍档案中的课程考试成绩单和《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须由档案部门经办人签字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鲜章)一份;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个人承诺书》(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6.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二张(与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
7.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此表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供)。
(三)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10月13日至10月19日,逾期未参加体检者,责任自负。
2.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自行在盐源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3.体检注意事项: 体检前8小时内禁食;体检时请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
4.体检结果公告:10月23日在盐源县教体科局公告栏内公告。
(四)违法犯罪记录核查
体检合格的申请人员,由教体科局会同盐源县公安局进行违法犯罪记录核查。有影响师德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不予认定。
(五)认定结论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次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认定结论。
(六)证书发放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后。
四、咨询电话
盐源县教体科局人事股:0834-6367666。
盐源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