冕宁县城市管理局关于举办冕宁县第一届新春年货节相关事宜的通告
作者: 来源:冕宁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01-09 16:05:21 阅读量:
广大市民朋友:
2020年春节将至,为丰富广大群众春节期间文化生活,营造欢乐喜庆、文明祥和、健康向上的节日氛围,方便节日商品供应,拓展周边游客市场,满足群众年货消费需求,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举办冕宁县第一届新春年货节活动。
本次活动以“贴近民生需求,创新品质服务,繁荣节日市场,共创美好生活”为主题,旨在进一步推动我县城市管理精细化,规范春节期间城区道路交通和市场摊贩管理,活跃城乡市场、促进商贸流通、展示民俗文化、吸引游客消费;围绕春节前年货消费旺季和民俗旅游高峰,为广大群众和游客提供优质、安全、健康的春节年货和农副土特商品,营造品种齐全、质优价廉、安全可靠、温馨舒适、方便快捷、热闹红火的节日购物氛围,促进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经我局研究,在既方便群众购物又便于规范管理的情况下,现将新春年货节期间临时摊点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地点
(一)活动时间:
2020年1月14日—1月24日(农历腊月20日-30日),共10天。
(二)活动地点:
冕宁县城厢镇城南安置小区周边。(包括:中央街南段、东段)
(三)配套设施:
1.展区入口设置喜迎新春样式的牌坊(2个),路口设置充气拱门;
2.展区按功能区分为对联区、水果区、杂货糖果区、游乐区,其他类区。共设置300余个摊位(长3米、宽3米),其中杂货糖果区摊位70个,水果区摊位125个,对联区摊位60个,游乐区摊位36个,其他类摊位40余个;
3.免费为各摊位提供帐篷。
二、年货节摊位费用收取标准:临时摊位占道费用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5元/㎡/天加上城市道路占用费0.5元/㎡/天。
三、年货节摊位审批时间、地点:
1.审批时间:2020年1月8日至1月10日
2.审批地点:县城市管理局二楼监察大队办公室(西街199号)
四、相关要求
经营户办理临时摊位审批手续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并签订规范经营与安全承诺书。
特此通告
2020年春节将至,为丰富广大群众春节期间文化生活,营造欢乐喜庆、文明祥和、健康向上的节日氛围,方便节日商品供应,拓展周边游客市场,满足群众年货消费需求,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举办冕宁县第一届新春年货节活动。
本次活动以“贴近民生需求,创新品质服务,繁荣节日市场,共创美好生活”为主题,旨在进一步推动我县城市管理精细化,规范春节期间城区道路交通和市场摊贩管理,活跃城乡市场、促进商贸流通、展示民俗文化、吸引游客消费;围绕春节前年货消费旺季和民俗旅游高峰,为广大群众和游客提供优质、安全、健康的春节年货和农副土特商品,营造品种齐全、质优价廉、安全可靠、温馨舒适、方便快捷、热闹红火的节日购物氛围,促进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经我局研究,在既方便群众购物又便于规范管理的情况下,现将新春年货节期间临时摊点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地点
(一)活动时间:
2020年1月14日—1月24日(农历腊月20日-30日),共10天。
(二)活动地点:
冕宁县城厢镇城南安置小区周边。(包括:中央街南段、东段)
(三)配套设施:
1.展区入口设置喜迎新春样式的牌坊(2个),路口设置充气拱门;
2.展区按功能区分为对联区、水果区、杂货糖果区、游乐区,其他类区。共设置300余个摊位(长3米、宽3米),其中杂货糖果区摊位70个,水果区摊位125个,对联区摊位60个,游乐区摊位36个,其他类摊位40余个;
3.免费为各摊位提供帐篷。
二、年货节摊位费用收取标准:临时摊位占道费用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5元/㎡/天加上城市道路占用费0.5元/㎡/天。
三、年货节摊位审批时间、地点:
1.审批时间:2020年1月8日至1月10日
2.审批地点:县城市管理局二楼监察大队办公室(西街199号)
四、相关要求
经营户办理临时摊位审批手续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并签订规范经营与安全承诺书。
特此通告
冕宁县城市管理局
2020年1月6日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