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人民政府 关于西昌市合盐路维修改造建设项目规划建设的公告
作者: 来源:西昌市政府 时间:2019-03-19 09:41:58 阅读量:
为加快推进西昌市路网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西昌市城市总体规划》,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西昌市合盐路维修改造建设项目的相关工作,对西昌市合盐路维修改造建设项目的道路规划范围实行现状控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规划控制范围。西起高枧乡姜坡路口,东至川兴镇境内雷波住西昌办事处的线性工程。规划道路建筑红线32米,控制红线52米。涉及川兴镇民和村2组、新农村2、3、4组、合兴村1、6组。高枧乡中所村4、5、7组,张林村3、4、6组。陈所村4、5、6、7、8组。具体范围以西昌市合盐路维修改造建设项目道路规划红线为准。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冻结西昌市合盐路维修改造建设项目规划控制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的户口迁入。禁止新建、抢建、改建建(构)筑物。禁止抢栽、抢种各类农作物及林木。对抢修、抢建的建(构)筑物,抢栽抢种的各类附着物不予补偿。
三、对西昌市合盐路维修改造建设项目涉及的房屋及土地进行补偿安置。
四、本公告发布后,西昌市合盐路维修改造建设项目规划控制范围内所涉及的土地权属单位及建(构)筑物、附着物所有权人,应按照市人民政府要求,做好现状控制工作。
特此公告。
一、规划控制范围。西起高枧乡姜坡路口,东至川兴镇境内雷波住西昌办事处的线性工程。规划道路建筑红线32米,控制红线52米。涉及川兴镇民和村2组、新农村2、3、4组、合兴村1、6组。高枧乡中所村4、5、7组,张林村3、4、6组。陈所村4、5、6、7、8组。具体范围以西昌市合盐路维修改造建设项目道路规划红线为准。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冻结西昌市合盐路维修改造建设项目规划控制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的户口迁入。禁止新建、抢建、改建建(构)筑物。禁止抢栽、抢种各类农作物及林木。对抢修、抢建的建(构)筑物,抢栽抢种的各类附着物不予补偿。
三、对西昌市合盐路维修改造建设项目涉及的房屋及土地进行补偿安置。
四、本公告发布后,西昌市合盐路维修改造建设项目规划控制范围内所涉及的土地权属单位及建(构)筑物、附着物所有权人,应按照市人民政府要求,做好现状控制工作。
特此公告。
西昌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5日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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