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格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人才储备公告
普格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是经普格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主要职能有:开发、经营各类国有资源、资产;开展资本运营;承担政府投融资职能等。为加强公司队伍建设,经公司研究,报普格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公司员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劳动合同管理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招聘基本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较好的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书面、口头表达能力、承压、履职能力等;
(五)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具有各专业中高级职称的可适当放宽。
(六)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聘用。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过行政处分或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一)企业高级管理人员1名;
(二)公路工程类;
(三)建筑类;
(四)财会类;
(五)金融类;
(六)水利水电类;
(七)数字媒体类等专技人员;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18年6月19日—2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普格县国投公司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和要求:
1、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所需材料为:
①附有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的个人简历;
②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一份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一份。
五、考核及聘用方式
经公司初选,报请县国资委或县人民政府同意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
新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无法胜任招聘岗位工作的解除劳动关系。
六、薪酬待遇
按公司薪酬标准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34—4772766
18398490773
普格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