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学院2018年7月编制外招聘工作人员84名公告

作者: 来源:西昌学院 时间:2018-06-19 14:15:15 阅读量: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西昌学院将于2018年7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4名。本次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外招聘,被录用人员管理和相关待遇按照《西昌学院关于印发<西昌学院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西学院[2018]54号)相关规定执行。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告在西昌学院网[www.xcc.sc.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西昌学院2018年7月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8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按一级学科颁发毕业证的考生,需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所学专业证明。海外(境外)留学回国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应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要求,提供第三方的专业认定材料(模板在西昌学院网站www.xcc.sc.cn人事处资料下载中下载)。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为编制外招聘,招聘名额为84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待遇
  编外聘用人员首聘初定待遇以劳动合同方式约定。
  编外聘用人员工作满一年且经所在单位(部门)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按相关规定增长待遇。
  编外聘用人员社会保险由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构成,计缴基数按在编在岗人员同口径计算,计缴比例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企业年金计缴基数及比例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编外聘用人员住房公积金计缴基数及比例按上级规定参照在编在岗人员统计口径计算。
  编外聘用人员其他福利待遇参照在编在岗人员执行。
  五、报名、公布岗位调减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西昌学院网站(www.xcc.sc.cn),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2日0:00至7月4日24∶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点击“快捷入口”进入“人才招聘”或直接登录网址http://zp.xcc.edu.cn/zpsys/
  index/Index/index.action后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西昌学院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西昌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或png格式的照片,请使用近期免冠证件照。照片的尺寸为80PX*80PX,大小不要超过10MB。西昌学院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在2日内反馈照片质量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打印报考信息表。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须及时登陆西昌学院网站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岗位调整
  无人报考岗位或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少于招聘名额的,由西昌学院取消该招聘岗位或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西昌学院2018年7月9日在西昌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六、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结合西昌学院实际,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1。
  面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专任教师岗位、辅导员岗位的面试成绩=试讲成绩×50%+ 结构化面试成绩×50%
  实验技术人员岗位、管理岗位、医学专业岗位的面试成绩=岗位适配性考核成绩×50%+ 结构化面试成绩×50%
  1.面试方式。
  专任教师岗位及辅导员岗位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验技术人员岗位、管理岗位、医学专业岗位采取岗位适配性考核、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西昌学院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8年7月9日由西昌学院在西昌学院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西昌学院网站报名系统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尚未毕业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或研究生院或二级学院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位、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西昌学院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④按一级学科颁发毕业证的报考者,需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所学专业证明。
  ⑤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者需提供第三方专业认定材料(模板在西昌学院网站www.xcc.sc.cn人事处资料下载中下载)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⑥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岗位的报考者提供由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
  ⑦报考者所在基层组织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及遵纪守法情况证明。
  ⑧本科学历的报考者需提供两年以上相关对口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⑨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西昌学院发给《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人员试讲、岗位适配性考核或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4.面试主要范围。
  (1)教师岗及辅导员岗试讲:教师岗报考者准备时间为三十分钟的专业教案(纸质及多媒体课件)三套(内容按照《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备注栏要求),重点从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辅导员岗报考者准备时间为二十分钟的主题班会教案(纸质及多媒体课件)三套,内容分别为“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生安全教育”、“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试讲时评委抽取其中的一套教案试讲(注意:纸质教案及多媒体课件上不得标注应聘者本人姓名)。
  (2)实验技术人员岗、管理岗、医学专业岗岗位适配性考核:由各用人单位对报考者进行岗位适配性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素养、专业知识的应用、岗位适应性等。
  (3)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形式为现场答辩,答辩题目由报考者在面试现场抽签确定。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及职业道德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合作意识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兴趣爱好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
  5.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二)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西昌学院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西昌学院网站上公布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总成绩(含试讲成绩或岗位适配性考核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总成绩,由西昌学院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总成绩相同,按试讲成绩(岗位适配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西昌学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面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西昌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考核
  西昌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九、公示
  面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西昌学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西昌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学校、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面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十、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西昌学院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按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毕业两年来内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3.2018届毕业生应提供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西昌学院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最终审核确认。
  通过西昌学院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我校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编制外人员聘用合同,实行编制外聘用管理。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与监督
  学校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四川省人社厅、四川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西昌学院在西昌学院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三、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834-2580116(西昌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 0834-2580015(西昌学院纪委)
  0834-2580111(西昌学院监察处)

附件1:西昌学院2018年7月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doc
       附件2:西昌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doc
西昌学院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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