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的通告
作者: 来源:会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时间:2017-02-15 15:13:43 阅读量:
为有效遏制全县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发生,为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出行营造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自1月21日起,将以乡镇为单位,采取路检路查、街面清理、进村入户等方式,在全县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在对其他车辆管控的同时,加大对“三无”(无驾驶证、无行驶证、无号牌)摩托车的清查力度,坚决发现一辆扣留一辆。在开展整治行动期间,对查获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顶格处理、上限处罚。
一是对查获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予罚款一千元并处行政拘留十四日。
二是对查获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律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一律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三是对驾驶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一律扣留车辆,先进行交通安全学习后再处罚放行。
四是对查扣的摩托车有合法手续的,发放《机动车业务告知书》,责令限期进行注册登记。
五是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一律强制报废,收缴号牌、行驶证和登记证书。
六是对有盗抢骗嫌疑的车辆一律扣留审查。
七是对阻碍民警执法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会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7年2月15日
凉山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