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起 凉山户籍人可全国异地办理身份证
作者:杨童旖 来源:凉山日报 时间:2016-12-30 10:06:21 阅读量:
办理系统升级
凉山户籍人可全国异地办理身份证
自2016年7月1日,四川省实现居民身份证跨省市异地办理,据凉山州公安局治安支队户政大队负责人介绍,由于当时异地制证系统无法制作含有彝文文字的证件,所以凉山籍人员暂时还不能在成都和外省办理身份证。
而从明年1月1日起,全国公安局居民身份证异地制作系统已经升级完毕,只要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办证条件的凉山户籍群众,均可在成都和全国范围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异地办证。
外省人员在凉山办理身份证
明年再开通8个县办理窗口
据了解,从2016年7月1日,凉山州已经开通了外省人员在西昌、木里、盐源、德昌、会理、会东、宁南、昭觉、冕宁9个县市办理身份证,办理地点在各个县市的政府服务中心公安窗口,而其余的8个县办理身份证也会陆续在1月1日以前开通。
异地身份证申办流程
凉山州公安局治安支队户政大队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需要办理异地身份证时,申请人应持居民户口簿、居住证等相关材料,到实际就业、就学、居住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办理手续,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申请人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等材料,民警审核通过的,现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委托速递部门代为领取投递的,受理时需采集投递信息。
申请人应按照有效期满换领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40元的标准缴纳工本费;同时领取公安机关发放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制证并发放居民身份证。受理点领取的,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核验并领取证件;委托速递部门代为领取投递的,申请人应在收到居民身份证30日内,就近到受理点进行居民身份证核验。
异地办理身份证所需材料
凡符合省内异地办证条件的在州内办理了居住证的,持居住证办理。
在四川省警务综合平台登记为实有人口的,持本人《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办理。在州内没有办理居住证,也没有做实有人口登记的,办理时除持本人《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在州内就业的,需提供聘用合同、工作证等相关材料;
在州内就学的,需提供学生证、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在州内居住的,需提供租房合同、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
申请换领证件的除提供以上相应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居民身份证。
哪些符合异地办证条件?
予以受理对象:
指在我州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外省人员。身份证到期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可以到实际就业、就学、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办理。
不予受理的对象: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2、与公安机关登记信息不一致的、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系统无照片的、公民身份号码重错号的;
3、不良信用记录人员。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文/图 凉山日报记者 杨童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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