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凉山就要停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作者:江滢 来源:凉山城市新报 时间:2016-05-16 10:04:34 阅读量:
符合条件领证的,赶紧来办理。
7月1日起,四川省将停止受理新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原有证件丢失的可以补办,凉山州也将遵照政策执行。据了解,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此外,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独生子女家庭再生育的,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此前已享受的不再退还。
近日,市民陈女士打进新报热线咨询:"听说5月份就停止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了,我是2016年1月20日生的孩子,请问还能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吗?还能不能享受这方面的优惠政策吗?
11日,记者从凉山州卫计委了解到,从今年7月1日起,全州将停止受理新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原有证件丢失的可以补办。
7月1日起停止办新证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是证明独生子女父母身份,并享受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和服务的法律依据和有效凭证。1980年我国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政策,对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相关奖励待遇,随着2016年1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将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省卫计委对修改后《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政策做出调整,从2016年7月1日起,四川省将停止受理新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原有证件丢失的可以补办。凉山州也将遵照政策执行。
目前有两种情形可以发证
据了解,目前有两种情形可以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且子女未满18周岁的,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可以按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受理时间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
此外,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遗失或损毁的,持证人可以向夫妻一方现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申请补领新证。
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对子女在两孩政策实施后(2016年1月1日之后生育)出生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不再纳入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范围。因此,陈女士2016年1月20日生的孩子,不能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持证享受不少待遇
凉山州卫生计生委相关人士介绍,按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父母能享受到下列待遇:从申请办证当月起至子女年满18周岁止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职工退休后加发一定比例的退休金(但加发后的比例不得超过100%);女方年满49周岁以上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且伤残级别鉴定为三级以上的计划生育家庭发放特别扶助金。农村年满60周岁以上独生子女、双女户计划生育家庭发放奖励扶助金。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之前,只生一个子女的家庭,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没有再生育的计划生育家庭,已经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的,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继续享受;即使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之后,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都可以按照规定获得帮助和扶助。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独生子女家庭再生育的,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此前已享受的不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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