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取消六类户籍信息证明 解决奇葩身份证明乱象

作者:刘宏顺 来源:四川日报 时间:2015-06-26 09:32:58 阅读量:

  凡是居民户口簿、身份证能证明的,派出所将不再出具证明

 
  今后凡是居民户口簿、身份证能证明的问题,派出所将不再出具证明。6月25日,记者从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获悉,今后包括未落户证明、健在证明在内的六类户籍信息证明,派出所将不再出具。“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是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定证件,凡是这两样证件能证明的问题,今后派出所将不再另外出具证明。”治安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取消的六类证明分别是未落户证明;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除外);健在证明;实际居住地证明;同一人身份认定证明;除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外,其他户口登记项目信息变更更正证明。
 
  如果居民因户口簿、身份证遗失或者记载信息与公民实际情况不一致,而无法证明怎么办?该负责人表示,这样的情况申请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派出所同样将不予受理,申请人应该按照规定及时补办申领证件或者办理证件变更手续。
 
  六类证明被取消后,今后在派出所还能开具哪些户籍信息证明?治安总队工作人员透露,目前仅保留了四类证明情况: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等主项信息变更更正前的信息;曾经同户人员间登记的家庭关系;户口注销情况;户口迁移情况。“要彻底解决关于身份证明的乱象,必须打通各部门间的信息壁垒,真正实现人口信息资源共享。”治安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涉及公民个人信息保密,目前公安机关管理的人口基础信息只在公安内部信息系统运行,其他部门无法即时共享和查询。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到2020年,我国将建成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信息库将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集纳公民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保、房产、信用、卫生计生、税务、婚姻、民族等基础信息。治安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好之前,相关部门在办理交通事故、遗产继承、工伤事项赔偿、缴纳社会保险、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等事项过程中,要最大限度发挥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的法定证明作用。如果对相关证件存疑、确有必要对身份信息进行核实证明,也应当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要求,由相关单位以公对公的形式向公安机关提出核查申请,不能简单将证明任务交给公民本人,以减少群众不必要的麻烦。(记者 刘宏顺)
 

上一篇:会理县6月29日至7月12日停电通告
下一篇:凉山州2015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出炉
凉山图片
1954年的德昌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合影照
1954年的德昌县第一届人
【彝人肖像】一组凉山州布拖县彝族葬礼中的人物
【彝人肖像】一组凉山州
回味2008年那场西昌的大雪
回味2008年那场西昌的大
凉山州会理县2015年第一场雪
凉山州会理县2015年第一
会理县档案局有一套来自凉山彝族奴隶社会博物馆的百年凉山老照片第二组
会理县档案局有一套来自
会理县档案局有一套来自凉山彝族奴隶社会博物馆的百年凉山老照片第一组
会理县档案局有一套来自
四川凉山泸沽湖秋日星空
四川凉山泸沽湖秋日星空
西昌城西生态公园
西昌城西生态公园
一周阅读排行榜
视频关注排行榜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合作联系 | 广告咨询

始于2008年 凉山在线 www.ls520.net 版权所有 | 蜀ICP备12019630号 凉山州网监备案号:51340003001212

联系电话:0834-2596961 电子邮件:515299333@qq.com 联系 QQ:418311737 QQ:515299333

欢迎商家、企业、单位等社会各界朋友与本站合作,共赢未来! 联系地址:西昌市尤家屯安置小区21单元1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