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想要申请廉租房的市民看过来
作者: 来源:凉山日报 时间:2015-05-22 12:02:32 阅读量:
一直以来,廉租房都备受关注,虽然很多人在网上也可以查到廉租房的相关政策规定,但依旧有部分市民对政策云里雾里。
市民咨询,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解惑
近日,市民余先生就致电咨询今年廉租住房的申报条件。他说:“我属于盐源籍农村户口,2011年6月份由西昌市人力资源市场派遣到西昌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稽查大队工作。目前在西昌没有住房,单位里也没有提供住宿,工资收入极低,一个月才1200多元,现又成了家,在城里租房实在困难,我是否符合申请廉租房呢?”
对此,西昌市房管局房管所所长贾志贤针对余先生的情况作出了答复。他表示,关于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必须符合下面几个条件:持有本市六个街道办事处(东城、北城、西城、长安、新村、长宁)和八镇(礼州、安宁、太和、安哈、川兴、佑君、马道、黄联关)正式户口的城镇居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准入条件为人均自有住房12平方米以内、人均月收入740元以下。“以余先生的情况来看,是不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的。”
符合条件者赶紧向二期公租房看齐
为了让更多人了解廉租房相关政策,贾志贤还详细介绍了《西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规定,申请人除了必须是年满18周岁,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外,还要求要符合以下三个要求:
在本市有稳定工作(符合其中一条即可):持有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东至绕城高速,南至经久乡,北至安宁镇,西至太和镇)的户籍,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至申请住房保障时已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持有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的本市户籍,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至申请住房保障时已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费的进城务工人员,以及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在城区工作满2年以上的本市新就业人员;非本市户籍,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本市居住3年以上(办有流动人口暂住证并满3年),至申请住房保障时已连续缴纳3年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外来务工人员;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职工和退休人员。
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西昌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
无住房或住房困难。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未承租直管公房、单位自管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且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城区未转让住房的无房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面积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家庭人口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或共同生活的成年子女。
贾志贤提醒市民:“如果符合以上规定的市民,可以关注二期公租房。申请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公租房的,在申请期间内到户籍所在街道、社区提出申请;要是申请城市规划区范围外公租房的,也要在规定期限内到镇人民政府或西昌市房管局提出申请。”
城北公租房二期工程将于今年10月竣工
据西昌市房管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第一期工程的1008套公共租赁住房已完工,西昌市房管所的工作人员正在对住户的相关资料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后会向上级政府提交申请,等上级政府报批审核情况后,就准备安置住户并陆续向住户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了。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14年3月动工的第二期工程,共有306套住房,目前的进度为:建筑主体已完工,正处装修阶段。第二期工程预计于今年10月全部完工。待二期工程竣工,届时,西昌市城北公共租赁住房(一、二期)建设工程将全面竣工,1314套、总住房面积75780平方米的公租房会解决更多“夹心层”人员住房困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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