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生育证》申办流程将简化领证更方便快捷 省内审批10日内办结
作者:米色小勇 来源:凉山日报 时间:2015-03-18 17:30:55 阅读量:
16日,记者从州卫计委获悉,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方便群众,我州卫计委将应省卫计委要求积极开展计划生育证件办理制度改革,通过简化《生育服务证》《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流程,切实解决计划生育办证难问题。目前,流程简化全面落实在即,州、县正在进行业务培训。4月初,这一办证制度将落地实施。
夫妻双方初育 凭声明领取“准生证”
《通知》指出,夫妻双方领取《生育服务证》,实行声明领取,不得实行审批或变相审批。
据州卫计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简化办理流程之后,夫妻双方初育需领取《生育服务证》的,只需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到居住地或夫妻双方一方户籍所在地声明领取,不需要单位、村组(社区)任何证明。
另外,简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程序。持有生育服务证、子女未满2周岁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不再需要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核实。
《生育证》审批取消公示 省内外限时办结
《通知》要求,将进一步简化《生育证》的审批程序,对申请人情况清楚的,乡(镇)街道计生机构不再做调查笔录,取消公示程序。县级计生行政部门对审批结果,用文件方式告知乡(镇)、街道,对批准对象直接签发《生育证》,并通过网络、邮寄、直接发放等方式发送给申请人。《生育证》不规定有效年度,批准对象生育后自动失效。缩短审批时限,各类再生育审批从受理之日起,婚育信息仅需在省内核查的,10个工作日内办结,需跨省核查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
核查婚育信息 群众不再提供书面证明
我州将实行婚育证明责任倒置,由计划生育证件受理机关主动核查申请人婚育信息,对户籍一直在本地的或依托全员人口信息系统、通过基层工作网络能够核实信息的,不再要求群众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需要核实婚育情况的,由工作人员通过信息系统查询,查询不到或对查询到的信息存疑的,向相关地区请求协查。协查地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直接回复受理地,不再由申请人自己跑路办理相关证明。受理地超过5个工作日未收到协查回复的,即通知申请人承诺办理。
创新办证方式 推行承诺办证、委托办理
对因多种原因或特殊情况,无法提供法定或齐全的证明材料,受理、办理机关经多方核查也无法确认其婚育情况的,由夫妻双方对其婚育情况真实性作出承诺后办理。其次,若申请人确有特殊原因或实际困难无法亲自领取、申办计划生育证件的,可委托他人代办。但委托代办须提交申请人书面委托书和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必需的相关材料。申请人按要求备齐相关材料后,由村(居)工作人员代为领取、申办计划生育相关证件,送证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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