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民政局“5·20”婚姻登记程序临时调整

作者: 来源:西昌发布 时间:2024-04-22 11:19:07 阅读量: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和省、州民政部门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高峰时段婚姻登记工作,积极响应人民群众2024年5月20日结婚登记需求,经西昌市民政局研究,决定对2024年5月20日当天婚姻登记程序和预约数进行如下临时调整:

一、总量控制
临时关闭5月20日当天结婚登记预约通道,5月20日当天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均需提前进行资料预审,办理结婚登记总量控制以审核通过为准。

二、预审时间
西昌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于5月14日至17日,现场进行结婚登记资料预审,对审核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开具《资料预审回执单》(回执单注明上午时段和下午时段)。

三、办理登记
当事人5月20日当天凭《回执单》和登记所需资料,按照《回执单》注明时段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未提前进行资料预审的当事人,除特殊情况外当天不予办理结婚登记,需另行预约后按照预约时间办理。

四、工作时间
西昌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时间为:9:00-12:00,13:30-17:00,5月20日当天工作时间会根据现场办理情况临时调整。

五、调整时限
本公告调整仅针对2024年5月20日当天,5月21日起即恢复原登记程序。

六、注意事项
1.至少提前1天进行婚前医学健康检查,取得3个月有效期内的《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双方可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三个月内的1寸免冠单人照片(深色底)到西昌市妇幼保健院婚检中心(地点:西昌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二楼)或凉山州妇幼保健院进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婚检需空腹状态(上午做),也可提供其他具有婚检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2.当事人双方必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者临时身份证原件,一方未携带均不能受理登记申请。
3.当事人双方必须持有符合与自身实际情况一致的有效户口簿原件,一方未携带或证件污损、损坏的均不能受理登记申请。户口簿属于手写信息、15位身份证号、缺少户主页、本人信息页未加盖户籍专用章、本人信息页与本人实际情况不一致等情况的,需要提前到户籍管理部门更正一致后,方可办理。
4.当事人双方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为方便婚姻档案存储,需尽量减少档案纸张:双方身份证人像面复印在一张A4纸的一面,国徽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的另一面;双方户口簿首页复印在一张A4纸的一面,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的另一面),近三个月内的2寸红底免冠合照2张,红底合照彩色复印件1张(A4纸居中靠近下方边缘约1厘米部位)。
5.妥善保管资料预审《回执单》,5月20日当天进入婚姻登记场所后,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回执单》并在一楼大厅取号机取号,按照取号顺序办理结婚登记业务。当事人遗失《回执单》的,按照未预审资料处理,需要另行预约办理。
6.因婚姻登记窗口有限,为避免长时间等待,敬请办理补领结婚证和离婚登记的当事人,错峰另行选择时间前来办理。
7.为切实增强群众婚姻登记的仪式感和幸福感,5月20日当天,西昌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将全天为新婚当事人提供免费颁证服务,当事人可结合自身情况,申请参加颁证仪式。新婚当事人如有参加颁证仪式意向的,请于5月14日至17日进行资料预审时告知工作人员,领取并填写《参加颁证仪式意向书》,5月20日当天办理完结婚登记后,凭《意向书》参加颁证活动。

特此公告
西昌市民政局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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