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西昌市婚姻登记处2月14日可办理200对 需于2月7日至8日进行资料预审

作者: 来源:凉山州人民政府 时间:2023-02-06 09:17:18 阅读量:
2月1日,记者从西昌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获悉,每年的2月14日是网红领证吉日,很多准新人都选择这天办理结婚登记,这预示着西昌市婚姻登记处将迎来2023年的第一波婚姻登记高峰。为满足民众在2月14日当日的结婚登记需求,西昌市婚姻登记处将于当天临时调整结婚登记总量控制数,由每个工作日30对临时调整至200对。

记者了解到,为确保2月14日全天高效、有序开展婚姻登记服务,西昌市婚姻登记处将于2月7日至8日现场进行结婚登记资料预审,对审核后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开具《资料预审回执单》。当事人再凭回执单和登记所需资料于2月14日办理结婚登记。未提前进行资料预审的当事人,除特殊情况,2月14日当天将不予办理结婚登记,需另行预约后按照预约时间办理。

西昌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2月14日当天工作时间不做调整,但会根据现场办理情况适当延长。2月15日则恢复原登记程序。

需要注意的是,平时办理结婚登记必须提前预约,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凉山州内户籍的,需提前2个工作日在“西昌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预约1个月内的登记时间,如遇到“预约数已满”情形,只能另选登记时间;当事人双方均不是凉山州内户籍的,必须要有一方具有《西昌市居住证》,西昌市才有权限受理,当事人也方可进行预约。而这次临时调整只需要在2月7日、8日进行资料预审,不必提前预约。

另外,有办理结婚登记需求的准新人们须提前进行婚前医学健康检查,取得3个月内有效期的《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婚前医学检查需空腹检查,并携带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婚检后第二天下午方能领取报告。

其次,当事人双方必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者临时身份证原件,一方未携带均不能受理登记申请。

最后,当事人双方必须持有符合与自身实际情况一致的有效户口簿原件,一方未携带或证件污损、损坏的均不能受理登记申请。户口簿属于手写信息、15位身份证号、本人信息页未加盖户籍专用章、本人信息页与本人实际情况不一致的,需要到户籍管理部门更正一致后,方可办理。

西昌市婚姻登记处提醒,办理结婚登记时,当事人双方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双方身份证复印在一张A4纸内,户口簿复印在一张内),2寸红底免冠合照2张,并提前准备1张证件合照彩色复印件(将1张2人红底免冠证件合照,彩色复印至空白A4纸居中靠近下方边缘1至1.5厘米部位)。

还需妥善保管《资料预审回执单》,2月14日当天进入婚姻登记场所后,在一楼大厅取号机取号,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回执单,当事人遗失回执单的,按照未预审资料处理,需要另行预约办理。

因婚姻登记窗口有限,为避免长时间等待,还请办理补领结婚证、补领离婚证的当事人,尽量另行选择时间前来办理。

此外,平常工作日中,西昌市作为“双拥模范城”,对于一方是现役军人的,办理婚姻登记无需预约,可直接到现场办理婚姻登记(部队驻地、入伍地不是凉山州境内,配偶方不属于凉山州内户籍且无《西昌市居住证》的,西昌市婚姻登记机关无权限受理)。现役军人的一方需要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的有效证件(有效证件不能以证明代替)、团级及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状况证明》;非现役军人的一方需要按照前款要求准备相关证件及资料。(记者 寒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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