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西昌市2022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来源:西昌市教育局 时间:2022-06-29 09:10:02 阅读量:
各有关乡(镇),市属各中心校、幼儿园、幼教点:

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四川省推进“幼儿园入园一件事”工作方案》《凉山州学前教育村级幼儿教学点管理办法(试行)》的精神,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

按照省州统筹、以市(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以及幼儿园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由市教体科局组织、指导,按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为本市户籍、法定监护人的固定住址(合法住房房产)为依据,所属乡镇(街道)为服务范围开展招生工作,各幼儿园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有序开展适龄幼儿入园工作。主城区(北城、西城、东城、长安、新村、马道原小庙乡区域)公办幼儿园按生源所属城区户籍、法定监护人的固定住址(合法住房房产)统筹组织实施;乡镇公办幼儿园按生源户籍、法定监护人的固定住址(合法住房房产)所属乡镇辖区组织实施;马道、海南公办幼儿园按生源户籍、法定监护人的固定住址(合法住房房产)所属辖区组织实施;幼教点按生源所属乡镇进行组织实施;民办幼儿园自行组织实施。

(二)公开公平

各幼儿园要坚持依法依规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招生公示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信息,规范招生入园工作流程。

(三)适龄优先

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周岁至5周岁,优先满足在幼儿园服务范围内户籍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幼儿园小班秋季集中招生对象为202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年满3周岁的幼儿,不得招收年满6周岁义务教育儿童。

(四)就近就便

根据区域招生实际情况科学统筹、合理安排,保障适龄幼儿就近就便入园。如有班级缺额,可以补招。

(五)免试入园

各类幼儿园对入园幼儿除健康检查外,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的考试、测查、测试等,不得拒绝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幼儿入园。

(六)年检合格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定,严禁无办学资质的幼儿园和年检不合格幼儿园招收幼儿。民办幼儿园年检合格的按计划招生,年检基本合格的削减计划招生,年检不合格且整改后依然不合格的暂停招收新生。请家长自觉遵守,不送幼儿到无资质和年检不合格幼儿园就读。

二、工作实施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

招收西昌市户籍适龄幼儿。各公办幼儿园(点)根据现有园点资源,制定本园(点)招生简章,按时向社会公开公布,并报市教体科局备案。主城区下辖公办幼儿园为东风幼儿园、红星幼儿园、红旗幼儿园、蓝天幼儿园、东风幼儿园月亮湖分园、红星幼儿园河东分园、红旗幼儿园高枧分园、蓝天幼儿园月城分园,以上园所主城区幼儿均可自由选择一所或多所网上报名(其中红旗幼儿园高枧分园、蓝天幼儿园月城分园是新建园,学籍账号暂未生成,均采取实地报名)。各乡镇及马道、海南街道幼儿网上报名,辖区内公办幼儿园均可选择(其中红旗幼儿园东河分园属行政区域调整学籍账号未生成,采取实地报名)。幼教点招生报名由辖区乡镇政府组织、中心小学协助实施。公办园报名超过招生计划均实行公开摇号录取。

(二)民办幼儿园招生

应优先招收所在区域西昌市户籍适龄幼儿,按招生限额计划有空余学位招收西昌市户籍外适龄幼儿。民办幼儿园实施自主招生,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民办园要在市教体科局的指导下按照《民办幼儿园备案表》制定招生简章,并将《民办幼儿园备案表》及招生简章上报市教体科局备案。

(三)优待对象子女入园

现役军人子女按《四川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政干〔2012〕118号)文件精神执行;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按《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文件精神执行;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四川省公安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川公发〔2018〕69号)文件精神执行;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工作者子女按《西昌市教体科局关于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工作者子女入园入学的通知》(西教体科〔2022〕69号)文件精神执行;高层次人才子女按《西昌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细则》文件精神执行。以上符合优待条件的人员适龄子女报名可先参加公办幼儿园网上报名及摇号,未被录取的幼儿市教体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请各直属有关单位部门进行优待认定,并提供优待文件、公函及认定资料到市教体科局审核后统一落实。

(四)双胞胎(多胞胎)家庭子女入园

参加公办幼儿园小班招生报名时,家长可自愿选择双胞胎(多胞胎)绑定报名同一所幼儿园。捆绑参与公开摇号录取的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家庭,只能共用1个报名流水号,若该号摇中,则均被录取。若该号未被摇中,则均未被录取。

三、招生对象:202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年满3周岁的西昌市户籍适龄幼儿,不得招收年满6周岁义务教育儿童。

A类: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均为西昌市本辖区户籍。

B类: 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均为西昌市户籍,户籍不在本辖区,但在辖区内有固定居住地(已交房合法房产),可按房产所属辖区就近报名。一套房屋只允许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报名,作为报名入园房产必须是住宅用房,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公寓等非住宅用房不能作为入园依据。

提供:1、适龄幼儿及法定监护人同一西昌市户口薄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等);2、房产证(已交房但还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房产备案手续;经适房已办证的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未办证的提供准购证和缴款单;回迁安置房提供选房公证书)。

各幼儿园负责具体组织开展适龄幼儿招生入园工作。公办园报名超过招生计划均实行公开摇号录取。民办幼儿园招生应优先招收所在区域西昌市户籍适龄幼儿,按招生限额计划有空余学位招收西昌市户籍外适龄幼儿。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入园工作管理

各幼儿园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招生工作专班。按照向市教体科局报备的招生规模和班额制定招生工作方案,科学组织实施,完善应急预案,妥善处置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平稳有序。

(二)优化招生便民服务

各幼儿园要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意识,通过官网、官微等多种途径,宣传招生政策,做好政策解读、咨询、接访,主动公开幼儿园招生入园信息,包括幼儿园基本情况、性质、服务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收费标准等。在现场资格审核和新生入园登记环节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三)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各幼儿园(点)要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招生工作纪律。幼儿园严禁招收“小学化”倾向学前班;严格控制班额;严格按监管部门备案收费许可项目和收费标准规定收费,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建园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违规收取费用;严禁以虚假宣传和其他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要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方式、录取结果“五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招生统筹,市教体科局纪检监察组将加强对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监督,对于违规宣传、违规招生和违规收费等行为予以严肃查处,维护公平、公正的招生秩序。

(四)推动招生入园信息化

1.按照《四川省推进“幼儿园入园一件事”工作方案》,从2022年起,西昌市公办幼儿园将纳入全省招生系统实施统一招录管理。各幼儿园要加强幼儿学籍注册管理,在幼儿办理入园报到手续后,及时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新招生入园幼儿和转园幼儿的学籍注册。

2.各幼儿园加强幼儿园纳入全省招生系统实施统一管理的宣传,组织专业教师队伍开展网上招生业务学习,严格校审进入招生系统的幼儿信息资料,促请家长配合校审。

3.2022年公民办幼儿园、幼教点新生信息都将录入招生系统。公办幼儿园在录取时幼儿信息自动计入招生系统,民办幼儿园和“一村一幼”的幼儿信息,经严格审核后,按照导入模块由市教体科局统一导入电子版,同时上交纸质版留存备查,具体导入时间另行通知。

五、具体时间和事项

(一)6月28日前公布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安排通知,关注微信公众号西昌教育、西昌发布;西昌教育业务信息系统网站http://www.scxcedu.com/。

(二)7月2日前发布公办幼儿园招生公告,关注微信公众号西昌教育、西昌发布;西昌教育业务信息系统网站http://www.scxcedu.com/、各公办幼儿园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及各幼儿园的公告栏。

(三)网上报名

7月4日-7月6日公办幼儿园网上信息采集及校审。所有预就读公办幼儿园的幼儿均需网上报名。登录方式:幼儿家长使用手机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推荐使用“幼入园”二维码),按操作流程据实填写幼儿信息进行网上报名、待审。同时关注“四川教育管理服务”公众号,才能收到幼儿报名进度提示。各公办幼儿园根据网上报名的情况,自行确定网上资格校审待录取或是公开摇号待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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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现场审核

7月7日由法定监护人根据幼儿园的短信通知,持网上报名时所提交材料的原件按疫情防控要求前往已报名的公办幼儿园进行现场资格校审,在校审过程中发现相关材料存在弄虚作假,一律取消摇号及录取资格。资格校审合格自行公示。

(五)公开摇号

7月8日-7月9日各公办幼儿园报名人数超过招生数的园所组织公开摇号,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数的园所自行网上录取。各幼儿园在完成公开摇号、现场审核后及时公示录取名单。

(六)特殊人员子女入园资料审核工作

7月12日-13日符合条件的各类特殊人员及优待对象资料报市教体科局统一审核。

(七)公办幼儿园开展补录工作

7月12日-7月15日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开展补录工作。

(八)民办幼儿园、一村一幼开展招生工作

7月11日-15日民办幼儿园依法自主开展招生工作。一村一幼由辖区乡镇政府统筹、中心小学协助开展招生工作。

(九)入园报到工作

7月20日前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以录取幼儿园通知为准,提供西昌户籍适龄幼儿的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新生入园报到手续。

附件:1.西昌市2022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表

2.西昌市2022年秋季民办幼儿园招生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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