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开展房屋租赁备案的说明

作者: 来源:西昌市房地产管理局 时间:2022-04-03 14:28:43 阅读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市已开展房屋租赁备案工作,现将相关工作情况和办事流程介绍如下:

一、房屋租赁备案的作用

(一)审查作用

1、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格,既出租人和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2、审查租赁的客体是否允许出租,即出租的房屋是否是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3、审查租赁行为是否符合国家及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二)管理作用

1、是外来群众办理居住证的前置条件;2、方便政府部门了解掌握租赁市场的基本行情;3、监督和规范租赁双方的便民行为;4、为调解房屋租赁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

(三)维护秩序作用

进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管理,有利于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确保社会稳定。根据有关部门对部分城市社会治安状况的调查分析,近年来发生于城市的刑事犯罪案件70% 以上与“出租房屋”有关。因此,强化房屋租赁规范化管理,将使房屋租赁当事人的责、权、利得到明确,有效预防利用出租屋违法犯罪,有利于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确保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二、房屋租赁备案流程

(一)符合备案条件的标的房屋

目前我市可以进行租赁备案的房屋有:1、商品房(包括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的保障性住房);2、拆迁安置房。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批的自建住房不具备租赁备案条件。

(二)商品房租赁登记备案办事流程及所需材料清单

1、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所有权人(房东)和租房人双

方本人到场(注:如房主本人或租房人有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的需出具公正委托书)

2、房东需出示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暂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新建商品房需提供商品房备案合同。

3、双方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租房合同一份(合同需注明租房时间和月租金额,

日期以备案当日时间为准,系统起始时间自动默认当日)

6、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的保障性住房,需到15号窗口做楼盘表后在9、10号窗口做不动产权证书挂接然后在5、6号窗口做租赁备案。

(三)拆迁安置房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流程

1、安置房业主本人带上公证书在西昌市房地产管理局15号窗口做楼盘表;

2、在9号或者10号窗口做公证书挂接登记;

3、双方带上公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租房合同在5号或者6号窗口办理租赁备案。

三、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注销流程及所需资料

1. 以下情况可以办理注销备案表:

①备案表时间未到期双方自愿解除合同的;

②备案表时间到期后退租的;

2. 办理注销备案表所需资料:

①租赁双方本人带上身份证原件;

②带上租赁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

③领取【注销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申请表】并填写、签字捺印和盖章;

房屋租赁备案和租赁注销地址:西昌市宁远桥街1号房管局二楼5号6号窗口,联系电话:0834-3223116。

特此说明
西昌市房地产管理局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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