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7号)

作者: 来源:西昌发布 时间:2021-11-06 09:58:25 阅读量:
西昌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
(第7号)

当前,国际国内疫情形势复杂严峻,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压紧压实“四方责任”,落实落地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格履行“四方责任”,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全面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的四方责任,建立全社会共同防控体系。对履行防控主体责任不力、执行防控措施不到位、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谁的人、谁负责”“谁失控、追谁责”“谁瞒报、追责谁”的原则,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于中高风险地区返昌人员,不如实申报,一经发现严肃依法追责问责。

二、控制人员流动。各乡(镇)、街道及各单位要守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到减少流动、动态跟踪、可控可查。倡导全市各族人民在彝历年等节庆假日就地过节,非必要不离州。如确需外出,要提前查询目的地的疫情风险等级,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并在出行前向所在社区和单位登记报备,返回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告,严格规范接受管控。

三、减少人员聚集。不扎堆不聚集、不聚餐不聚会,红事缓办、白事简办、不举办农村坝坝宴。不举办大型活动、大型会议、论坛、体育赛事。

四、严格落实重点场所、重点行业防控。机场、车站、商超、宾馆酒店、景区景点、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公共场所,严格落实预约、限流、错峰、测温、扫码等措施,做好客流疏导,防止人员聚集, 交通场站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人员必须规范登记“川行通”。各学校、市场经营主体、大型项目工地等重点行业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各场所和行业从业人员对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所在地市旅居史的人员要严格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持续开展防控政策宣传。各单位要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最新规定和动态,通过单位微信群、公众号、“村村通”等载体,多形式、多渠道加强防控政策法规宣传,切实增强员工的法治意识,自觉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推动形成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良好疫情防控格局。

西昌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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