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作者: 来源:西昌市政府 时间:2020-12-24 15:09:30 阅读量: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精神和《凉山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修订)》《凉山彝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凉府办函〔2020〕99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批准,现将我市2021年部分节假日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
2021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二、春节
2月11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7日(星期日)、2月20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
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
四、劳动节
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
6月12日至14日放假,共3天。
六、民族团结进步节
8月1日(星期日)放假。
七、火把节
8月2日(农历六月二十四)至8月8日放假调休,共7天。7月31日(星期六)上班。
八、中秋节
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六)上班。
九、国庆节、州庆
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十、彝族年
11月20日至26日放假调休,共7天。11月27日(星期六)、11月28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市政府办不再另行发文通知,请严格遵照执行。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4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精神和《凉山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修订)》《凉山彝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凉府办函〔2020〕99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批准,现将我市2021年部分节假日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
2021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二、春节
2月11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7日(星期日)、2月20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
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
四、劳动节
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
6月12日至14日放假,共3天。
六、民族团结进步节
8月1日(星期日)放假。
七、火把节
8月2日(农历六月二十四)至8月8日放假调休,共7天。7月31日(星期六)上班。
八、中秋节
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六)上班。
九、国庆节、州庆
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十、彝族年
11月20日至26日放假调休,共7天。11月27日(星期六)、11月28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市政府办不再另行发文通知,请严格遵照执行。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