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钒钛产业园区督促明源磷含磷废水废渣处置
作者: 来源:西昌市政府 时间:2020-11-02 16:56:57 阅读量:
为认真贯彻落实西昌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集中排查整治省级暗查指导移交问题清单的通知》(西环督办发〔2020〕56号)文件精神,彻底解决西昌明源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源磷”)内磷渣(水淬渣)、泥磷水封池内的泥磷与废水未处置而存在的环境风险突出问题,消除环境安全隐患。西昌钒钛产业园区协调相关部门督促明源磷开展含磷废水废渣处置工作。
园区于2020年8月6日制定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集中排查整治省级暗查指导移交西昌市明源磷化环境安全隐患应急处置方案》,按照应急处置方案,明源磷公司委托第三方技术公司(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西昌明源磷化工有限公司应急处置方案》,按照方案,由金川磷化工有限公司对明源磷公司厂区内含磷废水废渣处置。现场处置于2020年10月13日启动。截止目前已转运泥磷和水600余吨。
下一步,园区将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收集相关资料,掌握处置动向。并协调相关部门督促金川公司按照处置方案安全处置,明源磷公司履行好主体责任,环科院履行好监理职责,确保安全处置,防止处置过程中安全、环保事件的发生。
园区于2020年8月6日制定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集中排查整治省级暗查指导移交西昌市明源磷化环境安全隐患应急处置方案》,按照应急处置方案,明源磷公司委托第三方技术公司(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西昌明源磷化工有限公司应急处置方案》,按照方案,由金川磷化工有限公司对明源磷公司厂区内含磷废水废渣处置。现场处置于2020年10月13日启动。截止目前已转运泥磷和水600余吨。
下一步,园区将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收集相关资料,掌握处置动向。并协调相关部门督促金川公司按照处置方案安全处置,明源磷公司履行好主体责任,环科院履行好监理职责,确保安全处置,防止处置过程中安全、环保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