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作者: 来源:西昌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0-08-29 08:56:26 阅读量:
为加快推进国道G108、G248、G348线西昌市过境公路二期(南环线段)项目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国道G108、G248、G348线西昌市过境公路二期(南环线段)项目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面积、权属、用途

土地征收范围:具体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附后)。

规划控制范围:道路红线两侧20米范围内。
面积:征收集体土地面积1504.905亩。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马道街道办事处袁家山村六、八组,鲁溪村二、三、六组,大堡村一、三、六、七、八组,马道村一、二、三、四组,围墙村三,四、六、七、八组;经久乡马鞍山村一、二、三、四组,庄潘村一、二、三、四组,活龙村一、二、三组;安哈镇牛郎村一、四、五、十二组;海南街道办事处缸窑村一、二、六组。

用途:交通道路用地。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的土地用于国道G108、G248、G348线西昌市过境公路二期(南环线段)道路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由项目涉及的乡镇(街道办)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及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拟征地规划控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单位及建(构)筑物、附着物权利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配合所在乡镇(街道办)人民政府办理土地征收及建(构)筑物、附着物等的补偿登记工作。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土地征收部门调查确认的结果为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冻结拟征地规划控制区域集体经济组织内户口迁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新建、抢建、改建建(构)筑物,不得抢栽、抢种各类作物及林木,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办)和村、村民小组公示张贴,并在西昌市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开,公示公开日期自2020年8月28日始,至2020年9月3日止。公示公开日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1.被征收土地情况表
      2.勘测定界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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