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限期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的公告

作者: 来源:西昌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0-08-10 09:58:17 阅读量:
大德矿业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未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造成矿区及周边共发育有10处地质灾害,其中滑坡4处,崩塌5处,潜在泥石流1处。此外,矿区分布有12处弃渣堆,预测危险性大。我局已多次下达通知要求你公司抓紧治理,消除安全隐患,但截至目前,治理工作尚未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三十五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土地复垦条例》第三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你公司务必于2020年8月15日前,立即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特别是对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治理,治理后及时通知我局组织验收。如逾期未开展此项工作,或治理恢复工程未达到验收条件,我局将使用你公司缴存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原名称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委托作业单位代为治理,治理资金不足部分由采矿权人承担,并依法追究你公司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西昌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9日

上一篇:西昌市地质灾害指挥部召开第十二次视频调度会商会
下一篇:西昌太和镇召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建筑物标绘工作培训会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合作联系 | 广告咨询

始于2008年 凉山在线 www.ls520.net 版权所有 | 蜀ICP备12019630号 凉山州网监备案号:51340003001212

联系电话:0834-2596961 电子邮件:515299333@qq.com 联系 QQ:418311737 QQ:515299333

欢迎商家、企业、单位等社会各界朋友与本站合作,共赢未来! 联系地址:西昌市中信国际花城B幢5单元18楼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