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源县关于白乌镇街道禁止车辆停放的通告
重要提示:
一、禁停路段
白乌镇街道全路段。
二、执行时间
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执行。
三、管理措施
1、上述路段禁止一切车辆停放(划有停车标识的区域除外)。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采用交通技术监控、移动执法终端等设备,开展抓拍和现场查纠,对违法停车行为进行24小时管理 。
2、对于违反规定停放的车辆,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5条,予以罚款处罚,妨碍行人和车辆通行的车辆将依法拖移。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出行环境。
特此通告
盐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