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波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综合应急救援队队员的公告
作者: 来源:雷波应急 时间:2022-02-24 14:57:07 阅读量: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综合应急救援、森林草原专业扑火队伍,更好地完成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扑救以及应急救援抢险任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安排,由县应急管理局面向全县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综合应急救援队员,现将公开聘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初审、体能测试、笔试、体检、政审等程序进行。
二、聘用岗位及名额
(一)岗位名称:编外聘用制综合应急救援队队员。
(二)岗位名额:15名。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2.学历:初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18周岁至4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2月23日,退役军人或持有驾驶证B照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
4.身体健康,因本岗位危险程度高、体力消耗大,限男性报名。
5.户籍在雷波县内的常住人口。
6.身体条件:面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纹身等特殊印记,无口吃、听力、肢体功能等障碍;无传染性疾病;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身高160厘米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治安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者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单位解聘的;
4.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5.有涉毒行为的;
6.有精神病史的;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2年2月28日至3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县应急管理局海湾办公区(海湾加油站上行100米再向东约100米)。
(三)咨询电话:18282822886。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
1.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本人提交户口薄、有效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大专以上毕业生需在学信网上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指近三个月内)1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2张。
2.报名人员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如实填写《雷波县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综合应急救援队员报名表》。报名结束后县应急管理局相关人员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核发准考证。
(五)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五、公开测试
本次考聘采取体能测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当日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入考场,证件不齐的取消体能测试资格,责任自负。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统一准时到体能测试场所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出现的名额空缺不递补,体能测试正常进行。
2.体能测试内容。救援人员体能测试参照县消防救援大队体能测试项目执行。测试项目:1000米跑、立定跳远、单杠引体向上、1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
3.体能测试成绩公布。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二)笔试内容:语文、数学综合测试。
六、体检
体能测试合格后,退役军人和持有驾驶证C照人员优先进入体检环节,剩余名额按照报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承担,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等相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等另行通知。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阶段,考生政审需携带雷波县应急管理局发放的政审表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乡镇、村组(社区)签字、盖章,由县应急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对符合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政审。
八、公示
通过测试、体检和政审的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未通过的不再递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不予聘用。
九、优先聘用
符合下列条件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 拥有退役军人证或驾驶证C照以上人员;
2. 中共党员或有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及应急抢险经验的人员;
3.拥有消防、电工、体育等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
4.具有厨师等技能等级证,特种作业证及具有水电安装等特长的。
十、薪酬待遇
(一)工资待遇:正常出勤的情况下,月收入为3000.00元(包括基本工资、出勤工资、绩效工资等)。
(二)社会保险缴纳:聘用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纳缴社会保险。
(三)临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经县应急管理局和综合应急救援大队考核合格的,由县应急管理局与试用人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聘期一年。聘期录满后考试合格的,经双方协商一致续签劳动合同。未尽事宜以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内容为准。
十一、管理使用
根据森林草原扑火及应急救援抢险工作的特点和岗位性质,综合应急救援队员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及防汛防地灾期实行24小时执勤备战制度。
十二、其他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雷波县应急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18282822886。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三)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雷波县应急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雷波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2月22日
一、聘用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初审、体能测试、笔试、体检、政审等程序进行。
二、聘用岗位及名额
(一)岗位名称:编外聘用制综合应急救援队队员。
(二)岗位名额:15名。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2.学历:初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18周岁至4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2月23日,退役军人或持有驾驶证B照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
4.身体健康,因本岗位危险程度高、体力消耗大,限男性报名。
5.户籍在雷波县内的常住人口。
6.身体条件:面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纹身等特殊印记,无口吃、听力、肢体功能等障碍;无传染性疾病;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身高160厘米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治安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者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单位解聘的;
4.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5.有涉毒行为的;
6.有精神病史的;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2年2月28日至3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县应急管理局海湾办公区(海湾加油站上行100米再向东约100米)。
(三)咨询电话:18282822886。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
1.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本人提交户口薄、有效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大专以上毕业生需在学信网上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指近三个月内)1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2张。
2.报名人员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如实填写《雷波县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综合应急救援队员报名表》。报名结束后县应急管理局相关人员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核发准考证。
(五)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五、公开测试
本次考聘采取体能测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当日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入考场,证件不齐的取消体能测试资格,责任自负。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统一准时到体能测试场所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出现的名额空缺不递补,体能测试正常进行。
2.体能测试内容。救援人员体能测试参照县消防救援大队体能测试项目执行。测试项目:1000米跑、立定跳远、单杠引体向上、1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
3.体能测试成绩公布。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二)笔试内容:语文、数学综合测试。
六、体检
体能测试合格后,退役军人和持有驾驶证C照人员优先进入体检环节,剩余名额按照报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承担,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等相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等另行通知。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阶段,考生政审需携带雷波县应急管理局发放的政审表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乡镇、村组(社区)签字、盖章,由县应急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对符合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政审。
八、公示
通过测试、体检和政审的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未通过的不再递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不予聘用。
九、优先聘用
符合下列条件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 拥有退役军人证或驾驶证C照以上人员;
2. 中共党员或有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及应急抢险经验的人员;
3.拥有消防、电工、体育等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
4.具有厨师等技能等级证,特种作业证及具有水电安装等特长的。
十、薪酬待遇
(一)工资待遇:正常出勤的情况下,月收入为3000.00元(包括基本工资、出勤工资、绩效工资等)。
(二)社会保险缴纳:聘用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纳缴社会保险。
(三)临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经县应急管理局和综合应急救援大队考核合格的,由县应急管理局与试用人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聘期一年。聘期录满后考试合格的,经双方协商一致续签劳动合同。未尽事宜以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内容为准。
十一、管理使用
根据森林草原扑火及应急救援抢险工作的特点和岗位性质,综合应急救援队员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及防汛防地灾期实行24小时执勤备战制度。
十二、其他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雷波县应急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18282822886。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三)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雷波县应急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雷波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2月22日
一周阅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