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东县城市管理局关于清理流浪犬只的通告
作者: 来源:会东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11-15 15:35:34 阅读量: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流浪犬只管理,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人身安全,维护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四川省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对县城区人员密集场所流浪犬只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理范围
会东县城市建成区。
二、清理对象
上述范围内,未拴犬链(绳)出现在公共场所的流浪犬只。
三、清理时间
2021年11月9日至2021年12月9日
四、注意事项
(一)辖区内各居民所饲养的犬只必须拴养和圈养,饲养家犬的居民定期主动对饲养犬只进行狂犬病接种免疫。
(二)携犬只户外活动时,必须由主人拴犬链(绳)跟随,专人进行管理,并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
(三)对阻碍工作人员清理的行为,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会东县城市管理局
2021年11月9日
一、清理范围
会东县城市建成区。
二、清理对象
上述范围内,未拴犬链(绳)出现在公共场所的流浪犬只。
三、清理时间
2021年11月9日至2021年12月9日
四、注意事项
(一)辖区内各居民所饲养的犬只必须拴养和圈养,饲养家犬的居民定期主动对饲养犬只进行狂犬病接种免疫。
(二)携犬只户外活动时,必须由主人拴犬链(绳)跟随,专人进行管理,并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
(三)对阻碍工作人员清理的行为,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会东县城市管理局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