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白鹤滩水电站库区岸线管理的通告
当前白鹤滩水电站库区蓄水位已超过770米,根据蓄水计划和汛期流量,水位线仍将持续上涨,库岸沿线山体受浸泡后极不稳定,库区容易发生滑坡和崩塌等灾害。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加强白鹤滩水电站库区岸线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库区岸线群测群防。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库区山体出现开裂、下错、鼓包、滑动、坍塌、流土等地形地貌异常现象,请立即向当地村(社区)、镇人民政府和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报告(县应急局值班电话:0834-4572999,县防汛办值班电话:0834-4572223,县地灾办值班电话:0834-4576416)。
二、树牢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库区周边易产生边坡变形、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严禁任何个人和车辆擅自进入825米以下库区及影响区域;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上述区域逗留或从事耕种、放牧、钓鱼、采石、采砂、游泳、漂流、游玩等生活生产及娱乐活动;严禁各类车辆和人员停留在库区临水、临崖地段进行拍照、观赏等活动。
三、加强库区水域管理。严禁任何未经批准的船只在库区水域进行非法运营、非法捕捞、非法采石采砂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四、严格管理库区施工作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825米以下库区及影响区域施工作业,一经发现,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特此通告。
宁南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