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姑县关于开展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作者: 来源:美姑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09-13 13:21:38 阅读量:
美姑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开展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按照省教育厅和州教体局的安排部署,现将我县2020年秋季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美姑县行政辖区内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可在美姑县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驻美姑县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1、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2015年入学并取得学籍的中高职衔接五年贯通培养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川教〔2004〕293号)等政策规定,下同)执行,同时依据申请人实际师范学习年限和学历条件申请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类型。

(3)普通话要求

普通话证书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高中、初中层次的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4)体检要求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各认定机构组织申请人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指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5)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四、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9月11日至9月30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2.申报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于2020年10月12日至10月14日携带以下材料到美姑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认定学段及学科)。

6.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持本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提交其复印件;在四川省内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提交复印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提供复印件。驻川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三)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由美姑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地点在资格初审现场发布。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美姑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将依据审核、体格检查等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的领取时间为2020年11月中下旬。

五、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咨询地点及电话

地   点:美姑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咨询电话:0834-8243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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