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基本草原划定变更调整的公告
作者: 来源:德昌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9-11-15 11:43:02 阅读量:
为合理利用草原资源,使全县基本草原划定面积比例不低于草原总面积的80%,实现草原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双赢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县基本草原进行变更调整,现将变更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调整范围:此次变更调整草原类型均为重要放牧场。
二、变更调整面积:将宽裕镇(花园村6.08亩、铁厂村6.08亩)、茨达镇(跃进村11.89亩、朝阳村11.89亩)、热河镇(田湾村18.23亩、小司达村0.51亩)、南山乡(小南山村13.1亩、杉木沟村3.04亩)、金沙乡(观音堂村12.16亩、王家坪村6.08亩)5个乡镇10村范围内的89.06亩基本草原调整为非基本草原;将乐跃镇乐跃沟村原非基本草原89.06亩调整为基本草原。调整后保持德昌县基本草原面积760606.2亩不变,占全县草原总面积的80.9%。
三、基本草原变更调整后,调整为非基本草原部分依然受法律法规保护,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变更用途,凡征、占用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原来为非基本草原类草原调整为基本草原的草原按基本草原保护管理。
上述变更调整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一、变更调整范围:此次变更调整草原类型均为重要放牧场。
二、变更调整面积:将宽裕镇(花园村6.08亩、铁厂村6.08亩)、茨达镇(跃进村11.89亩、朝阳村11.89亩)、热河镇(田湾村18.23亩、小司达村0.51亩)、南山乡(小南山村13.1亩、杉木沟村3.04亩)、金沙乡(观音堂村12.16亩、王家坪村6.08亩)5个乡镇10村范围内的89.06亩基本草原调整为非基本草原;将乐跃镇乐跃沟村原非基本草原89.06亩调整为基本草原。调整后保持德昌县基本草原面积760606.2亩不变,占全县草原总面积的80.9%。
三、基本草原变更调整后,调整为非基本草原部分依然受法律法规保护,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变更用途,凡征、占用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原来为非基本草原类草原调整为基本草原的草原按基本草原保护管理。
上述变更调整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德昌县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4日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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