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县城市低保年度复查通告
作者: 来源:宁南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9-11-08 09:13:21 阅读量:
各城市低保户:
根据《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规定,为加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促进城乡低保工作规范有序,我县今年城市低保年度复查工作将于2019年11月6日开始,请各低保户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证件到所在乡(镇)或社区居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并签定《诚信承诺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复查。本次复查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0日,在规定期限内不参加复查或请他人代办将视为自动弃保,并停发低保金。请各低保户相互转告。
特此通告!
县民政局咨询电话:4560061、4560065
根据《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规定,为加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促进城乡低保工作规范有序,我县今年城市低保年度复查工作将于2019年11月6日开始,请各低保户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证件到所在乡(镇)或社区居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并签定《诚信承诺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复查。本次复查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0日,在规定期限内不参加复查或请他人代办将视为自动弃保,并停发低保金。请各低保户相互转告。
特此通告!
县民政局咨询电话:4560061、456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