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县新村乡学习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
作者:周旋 来源: 时间:2015-12-24 15:28:30 阅读量:
自《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颁布以来,宁南县新村乡迅速认真组织全乡农村基层干部学习贯彻该《规定》精神,以助学、促学、督学的形式,积极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完善农村基层干部行为规范,促进农村社会和谐,为农村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以宣传教育助学。该乡把学习宣传《规定》作为当前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规定》贯彻实施主体和对象,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培训、座谈交流、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深入贯彻落实,促使广大基层干部对《规定》深刻理解,牢记在心。利用宣传栏、宣传小册子等方式,营造贯彻落实《规定》的浓厚氛围。
以党风廉政促学。把学习贯彻《若干规定》与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相结合,与推动新村乡党务、村务公开相结合,与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突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的重点,进一步完善“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干部党员承诺、农村基层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全面提高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同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进一步形成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权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长效机制。
以监督检查督学。镇纪委深入到各村,对农村基层干部学习《规定》情况进行检查,保证学习贯彻《规定》的实效性。各基层干部在“履行职责规定,完善行为规范”主题教育活动中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认真分析对照排查自身廉洁履行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撰写自查报告,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迅速制定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及时纠正违反《规定》的行为,切实推动了《规定》的贯彻实施。
以案件检查鉴学。对照《规定》中乡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廉洁履行职责的“19个不准”和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廉洁履行职责的“22个不准,重点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破坏选举、滥用职权、弄虚作假、妨害和扰乱社会管理秩序,对影响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行为,并针对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办,充分发挥案件查办治本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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