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召开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会
11月11日,西昌市召开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会。市政府副市长代义,州金融办、州银监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等州、市相关部门及驻昌金融机构参加会议。会议指出,全市要继续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责任;要加强金融监管工作力度,严格金融业务活动机构的审批工作;要强化舆论引导及法治宣传,加大农村、城市街道、社区、车站等重点公共场所的工作力度,强化宣传效果,确保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取得实效。
新闻衔接:今年以来,四川民间理财类公司跑路或资金链断裂案件频发
【财新网】(记者 吴红毓然)今年以来,四川民间理财类公司跑路或资金链断裂案件频发。新近最受关注的一起案件,则是四川财富联盟理财中心(下称四川财富联盟)的倒闭,成立不足一年便直接宣布清算资产,涉及逾800名投资者,其中多数为60岁及以上的老人,仅投资者资产便达2.24亿元。
10月30日,据成都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今年7月以来,成都警方接到群众反映:汇通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大量吸收群众投资资金,涉及金额巨大,公司主要负责人杨志刚、刘玉英失联。对此,成都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依法全面立案侦查,并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对杨、刘二人的红色通缉令,全球抓捕。
10月24日,锦江区公安局表示:经侦大队已于10月8日以四川财富联盟集团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目前已接受投资者报案数百人,涉案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同日,针对7月四川汇通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下称汇通担保)高管集体失联、卷款跑路一案,成都市公安局发布通告,称将进一步查清全案,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并称,公司高管、股东、分公司负责人等,15日之内主动到案、说明情况、退出全部资金的,可不予追究相关责任。
成都市公安局表示,汇通担保公司及部分高层管理人员,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以合法掩护非法,打着融资理财的幌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大肆非法集资”。7月至今,上万投资者兑付无门,至今还在集体维权。汇通担保是四川省担保行业协会的副会长级单位,注册资金为9亿元。截至6月末,汇通担保业务涉资近50亿元,其中银行在保金额就有45亿元。
一位大行人士对财新记者介绍,汇通担保是民企,但信誉较高,政府曾经“鼓励多设立这类担保公司”。汇通担保利用多个投资理财公司相互腾挪资金,个别银行还代销过汇通担保的理财产品,现在全部变为飞单。(见财新《新世纪》周刊2014年第40期“贷款回报链”)
膨胀之路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理财公司之所以能迅速做大,因多有带政府与官方色彩身份的人或机构为其“站台”。比如,汇通担保被认为是川内最大、历史最久的担保公司,更是自2008年以来几乎年年免征营业税和减征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扶持企业,2011年还获得国家级及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其发展。
再如,6月底跑路的内江市融资担保公司,其实际控制人夏小龙为内江市政协委员、隆昌县政协常委、县工商联副主席。夏小龙通过四川省隆昌县鹏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四川东大汇通投资理财咨询有限公司,在大肆进行民间借贷后失联,涉资也逾2亿,牵涉逾2000多户。一位投资人气愤地说:“夏小龙是隆昌县土生土长起来的人,怎么舍得骗邻里乡亲的血汗钱!”
中西部地区相对贷款资源紧缺,资金价格较高,同时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不减、成本较高,这给小贷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带来了机会。一般说来,当地民间理财公司的年利息不低于18%,再加上“障眼法”般的官方背景,吸引了一大批老百姓的资金。
2013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文件,表示要加大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政策支持力度。其中谈到,“建立健全主要为小微企业服务的融资担保体系,由地方人民政府参股和控股部分担保公司,以省(区、市)为单位建立政府主导的再担保公司,创设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
这一政策放开,使以投(融)资理财信息咨询类公司为代表的民间理财类公司呈快速发展态势。但这类公司并未真正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而多成为了涉嫌非法集资的融资平台。
四川银监局数据,截至2013年12月末,四川省投(融)资理财信息咨询类公司数量已上升至5000家,较同年6月末增长了近4000家。四川省金融办数据,截至2013年12月末,四川拥有融资性担保公司509家,全年累计融资性担保余额已达2338.4亿元,牵涉73万户,居全国第二。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6月末,四川省共有326家小贷公司,数量居全国第九;贷款余额为597.30亿元,居全国第四。
“这样快的增长规模,这样大的风险,是否还要继续鼓励发展?”一位银监会官员对财新记者说。
重手整治
今年以来,监管的态度开始有所转变。2月,成都市工商局暂停民间投资理财公司核名和登记,暂停在企业名称中核准使用“投资理财”“融资理财”“理财信息咨询”等字样;暂停在企业经营范围内核准使用“投(融)资信息咨询服务”“理财信息咨询服务”等。
6月,财新记者获悉,四川省政府曾下发文件,要求做好全面开展防范民间理财类公司风险工作。四川省政府要求,要按照“增量控制,存量化解,确保风险可控”的要求,加强对民间理财类公司的监管。并且在新的约束性规定出台前,暂停全省范围内此类公司的工商登记。
四川省政府表示,这些民间理财类公司不同程度地存在超范围经营、发布虚假广告或者宣传误导、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问题,而且愈演愈烈。一位接近四川省政府人士表示,有的民间理财类公司,甚至到银行的网点去抢夺客户,或高薪聘请拥有大量有客户资源的银行工作人员,导致部分银行存款余额明显波动;还有部分民间理财类公司纯粹为股东或关联企业融资而设立,风险隐患极大。
财新记者还获悉,四川银监局则要求,辖内银行要加强员工培训教育,将有关要求传达到“每一个基层、每一位员工”,要增强员工对民间理财类公司高薪诱惑的抵抗能力,减少银行从业人员向民间理财类公司流动。同时,还要不定期开展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密切关注员工八小时以外的行为,对员工在民间理财类公司兼职,或推介集资计划、“理财产品”等行为要实行“零容忍”态度。
同时,在银担合作上,四川银监局要求,银行对与民间理财类公司有业务往来的担保公司不予合作;同时不得为民间理财类公司代销集资计划或“理财产品”,不得为其资金进行任何形式的托管,避免将风险传递到银行系统。
8月,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下发了《关于融资性担保机构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据有关部门初步调查,近期风险事件,主要在于部分融资性担报公司偏离银担合作主业,大量参与民间借贷,特别是为民间理财类公司变相集资进行担保,最终导致风险事件,失去对银行贷款的担保能力。
但与此同时,多家银行为防范风险,也暂停了与民营担保公司甚至整个融资性担保行业的合作,个别银行存在“一刀切”简单提前收贷等情况。
因此,该联席会议要求银行对银担合作中发现的问题,区别对待,一司一策。同时,银行探索建立贷款风险分担机制,并要做实贷款“三查”制度,强化第一还款来源,密切监测资金流向,杜绝“有担就贷,贷后不管”的情况,防止资金流向民间借贷或者非法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