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洛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关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切实帮扶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根据相关工作部署,我县拟面向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城镇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安置对象
本次安置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具体指:具有甘洛县城镇区域户籍或在甘洛县城镇区域常住且参加我县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备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登记失业人员。
1.大龄人员: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及以上;
2.残疾人员:持有效《残疾人证》的人员;
3.低保保障对象: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防返贫监测对象:经县农业农村局认定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5.零就业家庭成员:经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确认登记的零就业家庭成员;
6.长期失业人员:在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登记失业,并录入“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V3.0”满1年以上的人员;
7.失地农民:土地被依法征用的失地农民;
8.其他人员: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工作内容
协助开展用人单位公共管理类或公共服务类相关工作。
三、安置岗位数量
2025年我县已安置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28名,2026年拟新增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12个,合计安置40名就业困难人员。
四、补贴待遇
1.岗位补贴:2500元/月;
2.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与相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3.社会保险: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
五、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截至2025年12月22日;
2.报名材料: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报名;
3.报名地址:甘洛县河东新区政务大厅8号窗口;
4.联系方式:联系人:杨丽,联系电话:0834-7828343。
附件:甘洛县2026年城镇公益性岗位需求名单
甘洛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025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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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洛县2026年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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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岗位需求类别 |
工作内容 |
需求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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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甘洛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共管理类 |
帮办代办员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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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甘洛县民政局 |
公共管理类 |
殡葬服务工作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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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甘洛县司法局 |
公共管理类 |
协助开展社区相关工作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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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甘洛县卫生健康局 |
公共管理类 |
卫生健康服务工作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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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共甘洛县委组织部 |
公共管理类 |
公共服务人员 |
1 |
|
6 |
甘洛县新茶乡人民政府 |
公共服务类 |
乡镇公共卫生保洁员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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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甘洛县沙岱乡人民政府 |
公共服务类 |
乡镇公共卫生保洁员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