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四户国有林保护局2025年引进人才考核工作的公告

作者: 来源: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 时间:2025-08-07 08:51:33 阅读量:
根据《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千名英才·智汇凉山”行动2025年第一批引进人才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4户局属国有林保护局面向全国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初审
(一)资格初审对象
于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5月30日,按照《公告》要求已投递报名相关材料的人员,并于2025年6月1日至6月5日,经各国有林保护局初审且电话再次核实本人后愿意参加考核招聘的106名考生。

(二)资格初审时间、地点
资格初审采取现场资格审核方式,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8月14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资格初审地点:西昌市航天大道五段州级机关第二办公区B区B栋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205会议室。

(三)资格初审须具备的材料
1.填写好的《凉山州2025年第一批引才报名登记表》;

2.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蓝底免冠二寸照2张;

4.2025年应届毕业生若未取得毕业证,需提供加盖鲜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1份;

5.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2002年以后毕业的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出国留学获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报考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认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资格初审要求

1.考生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初审,不得委托他人代审;

2.考生提供的资格初审材料不齐、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笔试资格;

3.资格初审合格者,进入笔试,并当日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资格初审。由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人事科负责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不能作为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核和聘用阶段,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请广大考生切实注意自身实际条件,避免选择不符合的岗位报考,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六)收取费用。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规定,每科收取50元,合卷共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现金)。现场缴费(只收取现金),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笔试。

二、考核方式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研究生考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本科生笔试成绩仅作为取得面试资格的条件,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本科生考生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一律不予聘用。

(一)考试总成绩计算公示

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门科目合卷考试。

1.本科考生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专业知识×50%

总成绩=面试成绩

2.研究生考生

总成绩=面试成绩

(二)笔试

按照1:3的比例进行笔试,达不到比例的进行相应削减。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25年8月16日,笔试地点:西昌市,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成绩及排名公布。笔试成绩及排名,在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官方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未在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三)资格复审

1.大学本科考生:按照1:3的面试比例(若达不到,不进行递补),由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2.研究生考生:直接进入报考岗位面试资格复审环节。

报考者应携带笔试成绩单(本科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现金),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时间及地点。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电子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电子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2.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信息发布网址: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官方网站:https://lcj.lsz.gov.cn/,咨询电话:0834-2163897),后续信息均按途径发布。

三、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名额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研究生和本科生面试成绩相同,研究生直接进入体检;若本科生面试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来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本科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行业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复检。单位或考生应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检后离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检的,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含毒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符合部分项目推迟体检的考生,由体检医院决定延迟体检的项目。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体检不合格或毒检阳性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考察。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标准、专业素养、人岗相适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核实,做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因考生弃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中共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职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面试成绩、岗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四、考核聘用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新考核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新考核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合格的,对新考核聘用人员的管理,参照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三)服务年限。参照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本次引进人才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等须承担的违约责任。本次考核招聘人员须均到各国有林保护局基层管护站点任职。

(四)相关待遇。薪酬待遇按企业相关规定执行,企业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享受企业相关福利。

(五)聘用身份。本次招聘的岗位不具有公务员和事业人员身份,属公益性企业管理人员身份。

五、纪律监督及回避

为保证考核工作顺利进行,维护人才引进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与考核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的,应当回避。本公告由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党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人事科) 0834-2163897

监督电话:州纪委监委派驻州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0834-217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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