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东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作者: 来源:会东人社 时间:2023-04-29 17:50:22 阅读量:
会东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关于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会东县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实施方案》等规定,经研究决定,现面向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公开招聘2名城镇公益性岗位,现公告如下。关于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公平、自主自愿、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二、招聘基本条件及资格
(一)具有会东县城镇户籍,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了失业登记,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且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三)了解公益性岗位性质,自愿服务,具有良好的品行,乐于吃苦,甘于奉献。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为劳动保障协理员,主要负责会东县人力资源市场日常管理等工作。
四、具体招聘要求
(一)岗位具体条件:女45周岁及以下,男50周岁及以下;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WORD、EXCEL)。
(二)报名时间:2023年5月4日—5月6日。
(三)报名地点:会东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办公室(会东县鱼城街道政通路115号)。
(四)操作程序
1.资格审查:经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在报名处领取《会东县公益性岗位申报审批表》进行申报。2023年5月8日前完成资格审查、审批。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对审查合格人员组织现场考核测试(考核测试时间另行通知),择优聘用。
3.体检: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体检要求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4.公示: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
5.签订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会东县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若截至报名期满未招到人员或只招到1人,则继续报名招聘,直至招满2人为止。
五、待遇及管理
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的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按《凉山州财政局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凉财社〔2019〕81 号)文件执行(如有新文件,按最新文件规定执行),其他待遇参照县级相关文件执行。
(一)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按有关政策规定,本次招聘人员服务期限为3年,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为期3年的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政策规定终止公益性岗位劳动关系。对有创业意愿的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可提供免费创业培训及相应公共就业服务。
(二)岗位补贴及保险。被聘用人员的岗位补贴由用人单位按我州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发放,按政策参加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三)管理考核。被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管理、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公益性岗位劳动关系,在合同期间解除公益性岗位劳动关系或非用人单位原因个人主动离开岗位的,不再作为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特殊援助政策。
本公告由会东县就业服务管理局负责解释(联系人:阿基日呷,咨询电话:0834-5422357)。
会东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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