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凉山彝族自治州税务局公告
作者: 来源:凉山州人民政府 时间:2021-12-28 14:41:49 阅读量:
国家税务总局凉山彝族自治州税务局公告
2021年第5号
国家税务总局凉山彝族自治州税务局2021年第5号
关于废止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将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为了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顺利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凉山彝族自治州税务局决定将《凉山州地方税务局关于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凉地税发〔2009〕1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凉山彝族自治州税务局2018年第2号公告公布继续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凉山州彝族自治税务局
2021年12月23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凉山彝族自治州税务局关于废止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凉山彝族自治州税务局发布了《关于废止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凉山彝族自治州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5号,以下简称《公告》),为了抓好贯彻执行,现对《公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以下简称“印花税法”)将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要求,印花税法实施后,印花税核定征收相关文件将不再延续。
二、《公告》主要内容解读
为了保证印花税法顺利施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要求,现将《凉山州地方税务局关于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凉地税发〔2009〕1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凉山彝族自治州税务局2018年第2号公告公布继续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