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作者: 来源:甘洛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09-26 10:18:53 阅读量:
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服务甘洛县满2个聘期的“三支一扶”人员中考核招聘5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详见《甘洛县2021年从“三支一扶”工作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通过四川省高校毕业生服务满2个聘期及以上、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含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目前在甘洛县服务的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项目且在岗的人员。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起始时间。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1年10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报名时所需材料
1.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证明)、聘期考核情况、年度考核情况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审原件,交复印件各1式1份。
2.报考人员在现场如实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行考核。
报名时的资格审核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资格初审、考核、体检、政审中的资格复核和聘任时人社部门的资格确认等环节,在整个招聘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违反本公告规定或使用虚假信息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五、考核
成立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考核小组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对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是否有违法行为等情况。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1、考核原则:全面、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2、考核内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健康状况以及在校学习期间的表现(主要查阅在校学习档案)等方面,同时对拟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查核实。
3、考核方式:以组织考察方式进行。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人员情况,确定考察人选。并对确定考察人选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为报考人员在基层服务时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考察将征求被考察人员服务所在地基层干部和群众评价意见。
4、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由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核合格人员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体检、尿毒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根据体检规定,部分项目初次体检不合格,经本人申请,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体检时间:2021年 10月11日体检。
体检地点由考核招聘小组指定。
七、公示
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甘洛县人民政府网(http://gl.lsz.gov.cn/)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专业、聘用单位等。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八、聘用及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2、此次公开考核招聘的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管理。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的聘用合同(不再约定试用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调动、借用等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辞职的按聘用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3、工资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及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咨询电话: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7813010
监督电话:甘洛县纪委监委 0834—791924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此次考核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详见《甘洛县2021年从“三支一扶”工作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通过四川省高校毕业生服务满2个聘期及以上、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含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目前在甘洛县服务的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项目且在岗的人员。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起始时间。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1年10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报名时所需材料
1.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证明)、聘期考核情况、年度考核情况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审原件,交复印件各1式1份。
2.报考人员在现场如实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行考核。
报名时的资格审核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资格初审、考核、体检、政审中的资格复核和聘任时人社部门的资格确认等环节,在整个招聘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违反本公告规定或使用虚假信息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五、考核
成立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考核小组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对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是否有违法行为等情况。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1、考核原则:全面、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2、考核内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健康状况以及在校学习期间的表现(主要查阅在校学习档案)等方面,同时对拟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查核实。
3、考核方式:以组织考察方式进行。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人员情况,确定考察人选。并对确定考察人选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为报考人员在基层服务时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考察将征求被考察人员服务所在地基层干部和群众评价意见。
4、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由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核合格人员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体检、尿毒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根据体检规定,部分项目初次体检不合格,经本人申请,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体检时间:2021年 10月11日体检。
体检地点由考核招聘小组指定。
七、公示
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甘洛县人民政府网(http://gl.lsz.gov.cn/)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专业、聘用单位等。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八、聘用及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2、此次公开考核招聘的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管理。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的聘用合同(不再约定试用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调动、借用等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辞职的按聘用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3、工资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及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咨询电话: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7813010
监督电话:甘洛县纪委监委 0834—791924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此次考核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