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昌县2021年秋季中小学校、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作者: 来源:凤凰德昌 时间:2021-06-14 17:40:20 阅读量: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1 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 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1〕103 号),经县教体科 局研究,拟定德昌县 2021 年中小学、幼儿园秋季招生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阳光招生,接受社 会监督,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正常有序。 

(二)坚持义务教育划片、就近、免试原则。公办学校 实行划片入学。对公、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采用同一 招生平台,实行同步统一管理。学校不得采取笔试、面试、 面谈、评测等名义遴选新生。 

(三)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原则。义务教育阶段的学 校一律实施均衡编班,均衡分配学生和配置教育资源,不得 依据考试成绩设立快慢班、重点班、实验班、尖子班等,不 得出现超过 55 人大班额。严格转学管理,不得以各类考试、 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转学依据或参考;不得以 增班转学选拔学生,改扩建学校从起始年级招生,转学招生 由审批地严格管理。各学校招生要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方式、录取结果“五公开”,自觉接受社会 监督。

(四)公办学前教育坚持就近普惠原则,民办学前教育 坚持规范有序、提倡普惠原则。

 二、招生办法 

(一)学前教育 

凡年满 3 周岁(2018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的幼儿均应接 受学前教育。公办幼儿园按招生计划招生;村级幼教点按应 读尽读原则招收服务范围内学生;全县小学招生范围内没有 幼儿园的可开办附设幼儿班。各公办学前教育机构招生计划 必须报教体科局审批后,才能统一在招生平台上组织招生。德昌县示范幼儿园、德昌县第一幼儿园面向招生范围内的适 龄儿童(2017 年 9 月 1 日——2018 年 8 月 31 日之间出生)。民办幼儿园按通过报备审核的招生章程自行组织招生。根据 《凉山州教育体育局关于禁止学前阶段招收义务教育阶段 适龄儿童就读幼儿(学前班)的通知》(凉教体〔2019〕120 号)精神,全县幼儿园、幼教点、小学附设幼儿班严禁招收 截止 2021 年 8 月 31 日年满 7 周岁的儿童。 

(二)小学 

各公办小学的招生范围对照户籍按既定招生范围执行。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2015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截止 2021 年 8 月 31 日满 6 周岁)均可报名申请就读公办小学一年级及德昌县南山国际学校小学一年级政府购买免学费学位。小学 招生必须确保(2014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截止 2021 年 8 月 31 日)满 7 周岁的儿童进入一年级就读。 

(三)初中 

公办初中按既定招生范围招生,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由小 学向对应招生的初中学校实行整班移交(学校要将相关政策 告知学生及家长,凡选择县外就读学生需由家长和学生在毕 业考试前向现在读学校提交《关于***学生外出就读放弃县 内公办学校学位(含政府购买学位)的申请(模板)》—— 附件 6)。符合条件的德昌籍小学毕业生均可申报德昌县南 山国际学校初中一年级政府购买学位。 

(四)高中 

高中阶段招生严格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1 年 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1〕103 号)《凉山州 2021 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德昌县2021 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符合条件的德昌籍初中毕业生可申报德昌县南山国际学校 高中一年级政府购买学位。

 三、录取批次 

各公办学校幼儿园招生计划首先满足招生范围内适龄 儿童就读。

 (一)公办幼儿园

第一批:县示范幼儿园、第一幼儿园录取招生范围内适 龄儿童。

第二批:县示范幼儿园、第一幼儿园录取招生范围外适龄儿童(按以下顺序进行:①外县籍进城务工和经商人员随迁子女、②双合法人员——本县户籍县城内有合法住房和合法固定职业人员——随迁子女、③合法产权住房人员子女、④其他类型)(以下双合法人员界定与此同)。 

第三批:除县示范幼儿园、第一幼儿园以外的一圈层公办幼儿园及其他乡镇村幼儿园录取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 

第四批:除县示范幼儿园、第一幼儿园以外的一圈层公办幼儿园及其他乡镇村幼儿园录取招生范围外适龄儿童。 

第五批:村级幼教点。 

(二)小学 

第一批:德昌县南山国际学校一年级录取享受免学费学 位适龄儿童。 

第二批:一圈层小学一年级录取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 

第三批:一圈层小学一年级录取其他申报学位的适龄儿 童。(按以下顺序进行①政策规定优待对象——综合性消防 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及因公牺牲或伤残 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②外 县籍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③户籍不在申请就读学 校招生范围的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子女,④双合法人员随迁子女,⑤户籍不在申请就读学校招生范围的进城 购(建)合法产权住房人员子女,⑥其他申请就读适龄儿童。特别说明:③④⑤⑥中同类型人员属今年报读学 校附设幼儿班、附属幼儿园大班在读且符合报读条件者在同 类型报读该校学生中优先)。 

第四批:德昌县南山国际学校一年级录取自主招生适龄 儿童。

第五批:二圈层小学一年级录取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 

第六批:二圈层小学一年级录取其他申报学位的适龄儿 童。(参照一圈层小学第三批分类)。 

第七批:三圈层小学一年级录取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 

第八批:三圈层小学一年级录取其他申报学位的适龄儿 童。(参照一圈层小学第三批分类)。 

(三)初中 

第一批:德昌县南山国际学校初中一年级录取享受政府 购买学位学生。 

第二批:德昌县南山国际学校初中一年级录取县内自主 招生学生。 

第三批:公办初中一年级录取招生范围内学生。 

第四批:德昌县南山国际学校初中一年级录取县外自主 招生学生。

第五批:公办初中一年级录取非本校招生范围内学生(小 学六年级学籍不在德昌县的政策性移民子女、进城务工人员 随迁子女、本县户籍在县内民办学校或县外学校就读现需进 入县内公办初中就读的 2021 届小学毕业生)。 

(说明:原德昌中学招录范围内部分学生可根据自身实 际及个人意愿申请德昌民族中学寄宿制就读。) 

(四)高中 

按《凉山州 2021 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案》实施, 其中被德昌县南山国际学校高中一年级录取的符合享受政 府购买学位条件者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排位的前 150 名享受 政府购买学位。 

四、招生计划(见附件 1)。各校严格按招生计划执行。 

五、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招生范围及要求(见附件 2)。 

六、招生日程 

全县公办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及德昌县南山国际学校 采用同一平台、同步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地址见附件 7)。其余民办幼儿园按照提交到县教体科局审核通过的招生章程及 宣传资料自主招生。 

(一)公办幼儿园和小学

1.网上报名、线上审核

网上报名时间为 6 月 26 日-6 月 30 日上午 8:00—下午 17:30 

适龄儿童或监护人在全县统一的招生报名平台上用适 龄儿童准确身份证号注册并填报相关信息,确认提交后窗口 提示报名成功后,进入线上审核环节。每一名适龄儿童可申 报 1 所招生范围内的学校(幼儿园)——片区生学校和 1 所非招生范围内的学校——志愿生学校。

线上审核时间为 6 月 26 日-7 月 1 日上午 8:00—12:00, 下午 14:30 —17:30

与网上报名时间同期,各园、学校在上班时间设咨询服 务台对线上报名存在困难的学生家长进行帮助指导。

2.线上审核通过信息汇总

时间为 7 月 2 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 —17:30

各园、学校对线上审核通过的学生信息进行汇总。

3.现场审核

时间为 7 月 3 日-7 月 4 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 —17:30

各园、学校设现场审核点,组织教师对通过线上审核的 学生资料采取专人分项审核流水作业或专人分类审核的方 式进行分项比对审核。

适龄儿童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持相关材料原件及 1 份复 印件到报名幼儿园、学校现场审核点进行现场审核。一经审 核通过,相关信息不可再变更;平台填报身份信息与现场提 供相关材料原件不一致者审核不通过。 

4.对现场审核通过报名信息复核汇总

时间:7 月 5 日上午 8:00—下午 17:30

各园、学校对已通过现场审核的报名学生信息复核汇 总,初步锁定招录范围数据。

5.抽查复核

时间:7 月 5 日—7 月 8 日上午 8:00—下午 17:30

教体科局组织人员对各学校、幼儿园现场审核通过学生 资料进行抽查复审。

6.录取(7 月 9 日—7 月 11 日上午 8:00—下午 17:30)。各校对现场审核通过的儿童按招生录取批次顺次录取并公示。

7.公示(7 月 9 日-7 月 16 日)。自 7 月 9 日起在德昌教 育微信公众号上对拟录取学生进行为期 5 天公示,接受社会 监督。

8.已录取并经公示无异议学生于7月18日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

(二)初中 

1.各小学按照中学招生划定片区于 6 月 20 日下午 17:30 之前集中完成 2021 届毕业生(已向现就读小学提交《关于***学生外出就读放弃县内公办学校学位(含政府购买学位) 的申请》者除外)拟升入德昌公办初中就读学生平台信息导 入,各初中公办学校在6 月21 日—6 月22 日完成片区内学生的 录取并公示。

小学六年级学籍不在德昌县的政策性移民子女、进城务 工人员随迁子女、本县户籍在县内民办学校或县外学校就读 现需进入县内公办初中就读的 2021 届小学毕业生需于 6 月 15 日至 6 月 18 日到德昌县政务中心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服务窗口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及资料(学生身份证、户口簿、 学生证或在读学校学籍证明复印件)提交。

2.现场审核材料(6月21日-6月22日的每日上午 8:30 —12:00,下午 14:30- 17:30)。小学六年级学籍不在德 昌县的政策性移民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本县户籍 在县内民办学校或县外学校就读现需进入县内公办初中就读 的2021届小学毕业由学生或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原件及1 份复 印件到德昌县教体科局教育股进行现场审核。

3. 6 月 27 日教体科局按照各公办初中招录范围内学生 后空余学位对已通过现场审核的非招生范围内学生(初中第 五批)随机派发学位,学生当日完成锁定学校平台信息填报。 

4. 录取(6 月 28 日上午 8:00—下午 17:30)。各校对 (初中第五批)完成录取并公示。 

5.所有已录取并经公示无异议的初一新生于 7 月 3 日到 录取学校报到注册。

(三)高中 

由州招办照相关政策录取。

七、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总体要求:每位适龄儿童及家长必须确保所提供材料的 真实性,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招生全过程(6 月 20 日—9 月 10 日)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检举。如有作伪者,一经发现 并查实:县内户籍学生无条件回户籍地片区学校就读,取消 享受政府购买学位资格;外县户籍学生待其他学生录取完成 后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每个适龄儿童都需提供能够证明适龄儿童及监护人关系 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报读学前教育的适龄儿 童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一)政策移民子女。须提供移民安置协议。

(二)自主搬迁户子女。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以前自 主搬迁到我县长期居住的以扶贫移民开发局提供的数据库 为准,2015 年 12 月 31 日以后自主搬迁到我县长期居住且 纳入我县统一管理移民子女需由现居住地镇村社(街道办、 居委)、现居住管属地派出所、县扶贫移民开发局联合出具 的居住证明——《德昌县移民证明表(模板)》(附件 3) 

(三)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对象按照 《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 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 号)精 神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转发应急管理部门提供的信息名 单为准。 

(四)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对象入学按照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四川省军人子女优待办法实施 细则>的通知》(政干【2012】118 号)规定执行。 

(五)公安英模及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须提供父 母一方的公安警察英模文件或证书、烈士证、伤残证。

(六)高层次人才子女。由州教育体育局统一提供名单, 并须提供父母一方系高层次人才的证明(《凉山州高层次人 才子女入(园)学申请表》、“凉山英才卡”实体卡和相关证 明材料、高层次人才身份证、高层次人才与子女监护关系证明)

(七)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须提供父母一方是抗疫 一线医务人员的证明(以省、州文件上的名单为准)。

(八)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子女。户籍在申请就 读学校招生范围外的本县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子女须提供父 母其中一方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并经教体科局审核同 意的申请就读证明、工资证明、编制卡。 

(九)非本县户籍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非本县户籍经商或办企人员随迁子女,须提供父母一方 在德昌申请经商办企业经营许可证(2020 年 12 月 31 日及 以前办理)、近三个月经营资金流水(微信收支截图)、纳税 证明、经营场所证明(2020 年 12 月 31 日及以前购置或租房 的证明)、合法住所证明;非本县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须提供父母一方进德昌县城(德州街道办各社区范围内)务工 聘用合同(2020 年 12 月 31 日及以前签订)、缴纳满一年社 会保险、工资证明、租房合同或购房证明(购合法产权住房的 不动产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备案证明或公证书)、居住证或镇 村(居委)社、街道办、管属地派出所联合出具的证明(《外 县户籍进城务工经商人员证明表(模板)》附件 4)。 

(十)双合法人员子女。参照《德昌双合法人员证明表 (模板)》(附件 5)须提供合法住所证明——租房合同、 城区学校服务范围自建房证明或购房证明(购合法产权住房 的不动产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备案证明或公证书);合法固定 职业证明须提供父母一方进德昌县城(德州街道办各社区范围 内)务工聘用合同(2020 年 12 月 31 日及以前签订)、缴纳 满一年社会保险、工资证明,个体工商户须提供父母一方在 德昌县城(德州街道办各社区范围内)申请经商办企业的经营 许可证(2020 年 12 月 31 日及以前办理)、近三个月经营资 金流水(微信收支截图)、纳税证明、经营场所证明(2020 年 12 月 31 日及以前购置或租房的证明)。

(十一)购(建)合法产权住房子女。须提供父母一方 在德昌县城购买(建)合法产权住房的房产证(不动产证)或 购房备案证明或购房公证书。 

八、几种特殊情况的说明

(一)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对象入学按照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四川省军人子女优待办法实 施细则>的通知》(政干【2012】118 号)规定执行。

(二)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按照有关文件 规定执行;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按照《应 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 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 号)文件执 行;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关于我局管理服务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相关事宜的通知》 (2021 年 5 月 10 号)要求按照《凉山州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管 理服务细则(试行)》(凉教体发【2020】218 号)执行。 

(四)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可申请其父母务工企 业或经营场所所在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公立学校学位。 

(五)政策移民人员子女入学凭“移民安置协议”视同为 规定的安置地片区生。 

(六)自主搬迁户子女入学按照《关于印发〈凉山州已 自发搬迁义务教育保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凉控保 办〔2019〕18 号)的规定执行。 

(七)三幼毕业生就读小学按《德昌县教育体育和科学 技术局关于印发〈德昌县第三幼儿园毕业生安排实施方案〉 的通知》(德教体科基〔2019〕17 号)执行。

(八)德昌县南山国际学校小学免学费学位按《攀西绵 阳南山国际学校项目投资协议书》执行:小学一年级提供 200 个德昌籍免费学位。政府购买初高中免学费学位按《学位购 买协议》执行:初一年级提供 300 个德昌籍政府购买学位;高一提供 150 个德昌籍政府购买学位;凡义务教育阶段报读 德昌县南山国际学校的学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需到德昌县 南山国际学校招生办现场填写《申请书》并完成现场审核, 申请书中应作出对申请学位不放弃承诺,即“一经正式录取, 在学校招生政策无变更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得擅自放弃该校就 读资格;如若放弃,小学回原户籍地招生范围学校就读,如原 户籍地招生范围学校已无学位者则在全县范围内视空余学位 情况随机安排就读;初中则直接在全县范围内视三所中学完成 范围内招生录取后学位空余情况随机安排就读。” 

小学免学费学位:如果德昌籍适龄儿童报名人数少于或等 于免学费学位数时,则所有报名的德昌籍适龄儿童全部进校 就读并享受免学费学位;如果德昌籍适龄儿童报名人数多于 免学费学位数时,则由学校提出招生方案报县教体科局批准 后实施。

初中政府购买学位:如果初中适龄儿童报名人数少于或 等于政府购买的免学费学位时,则所有报名的德昌籍适龄儿 童全部进校就读并享受政府购买学位;如果德昌籍适龄儿童 报名人数多于政府购买的免学费学位数时,则由学校提出招 生方案报县教体科局批准后实施。 

高中政府购买学位:由县教体科局、县教育考试中心、 学校按照州招办录取学生名单,对德昌户籍学生从高分到低 分的顺序顺次纳入政府购买学位范畴,直到政府当年购买的 高中学位数为止。 

九、招生咨询与监督

县教体科局统筹协调组织全县中小学及幼儿园按招生方 案开展招生工作,并全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各校(园)制定 具体的实施方案。 

招生政策咨询电话:0834-5286564。 

违规违纪举报电话:0834-5287616。 

县纪委监委派驻教体科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834-528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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