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人注意了:严禁从省外违规调运生猪

作者: 来源:凉山州人民政府 时间:2021-03-11 09:04:51 阅读量:
一、严禁生猪散养户从省外购进生猪。需要补栏的,可从省内养殖场(户)购进有耳标,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生猪,如跨县调运的需提供非洲猪瘟检测报告。

二、严禁网上非法购买生猪。严禁在网上购买来源不明、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无非洲猪瘟检测报告、无耳标的生猪,严禁用未备案车辆偷运生猪。

三、外购生猪要报告。规模养殖场(户)从省外购进仔猪、种猪补栏的,调运前要主动向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申报,并办理“点对点”调运手续。生猪运抵后,立即向网格员报告,并做好隔离观察。

四、调运手续需合规。允许从省外调入的仔猪、种猪必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二是有非洲猪瘟检测报告;三是有牲畜耳标;四是运输车辆有登记备案。

五、生猪到达先检查。外购生猪到达后,养殖场(户)要立即通知网格员到场认真检查生猪健康状况,发现有异常发病或死亡情况,该批生猪不得下车,不得入场,并及时向畜牧兽医站报告,在其指导下规范处理。严禁销售或随意丢弃病死生猪。

六、违规购买损失大。贪小便宜容易吃大亏,购买便宜的生猪要谨慎。没有合法合规手续,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生猪,传播非洲猪瘟等动物疫情的风险极高,一旦引发疫情,一律全圈扑杀,一律不予补偿。得不偿失,将会损失惨重。

七、出现问题要被罚。网上违规购买、无证偷运等调运生猪,造成疫情的,轻则依据《动物防疫法》实施处罚,重则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电话:0834-2230446
凉山州农业农村局  

上一篇:凉山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启用67处交通卡口监控设备的通告
下一篇:凉山州老体协到会理开展桌上冰壶球培训
一周阅读排行榜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合作联系 | 广告咨询

始于2008年 凉山在线 www.ls520.net 版权所有 | 蜀ICP备17037243号-2 凉山州网监备案号:51340003001212

联系电话:0834-2596961 电子邮件:515299333@qq.com 联系 QQ:418311737 QQ:515299333

欢迎商家、企业、单位等社会各界朋友与本站合作,共赢未来! 联系地址:西昌市中信国际花城B幢5单元18楼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