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东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公开招聘2020年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保障协理员)公告

作者: 来源:凉山在线 时间:2020-12-01 15:29:54 阅读量:
因工作需要,根据《四川省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就业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会东县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实施方案》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全县就业困难人员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保障协理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保障协理员)3名,主要从事就业创业、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报考资格

1.招聘范围:具有会东县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按(川人社办发〔2015〕184号)执行)。

2.报考资格:男50周岁及以下(1970年12月5日后出生),女45周岁及以下(1975年12月5日后出生),中专(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一定公文写作能力。

3.凡是不符合招聘范围和报考资格的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考试、体检、政审、聘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用人单位安排;

4.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修养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现役军人;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参与邪教活动的;

8.曾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被学校开除学籍;被军队开除军籍的;

9.有道德败坏、参与赌博、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10.有其他不良行为且不宜从事岗位工作的;

11.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工作由会东县就业服务管理局负责。

(一)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9日至12月4日。

(二)报名地点:会东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办公室(会东县鱼城街道政通路115号县政府二楼)。

(三)报名程序

1.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必须由报考者本人现场报名,不能代报。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2张(2寸)。

2.填报信息。报考者将应提交的相关材料交报名工作人员审核合格后,方能场领取并填写《会东县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的各项内容,考生填报信息应如实、准确,且与考生本人相符。

3.资格审查。由会东县就业服务管理局根据报考者提交的材料,对照岗位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方能参加考试。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发放准考证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20年12月4日下午17:30-18: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会东县就业服务管理局领取准考证。报考者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综合考核,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

五、体检

1.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相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到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政审

由会东县就业服务管理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里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对其与报名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填写政审表。进入政审环节后政审不合格和自动放弃的不进行递补。

七、聘用、管理使用及待遇

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签订《会东县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并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按照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管理使用,待遇按凉财社〔2019〕81号文件执行(如有新文件,按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一)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按有关政策规定,本次招聘人员服务期限为三年,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政策规定终止劳动关系。对有创业意愿的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可提供免费创业培训及相应公共就业服务。

(二)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聘用期间被聘用人员的岗位补贴由用人单位按我州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发放(2020年为1650元/月),按政策参加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三)管理考核。被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管理、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在合同期间解除劳动关系或非用人单位原因个人主动离开岗位的,不再作为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特殊援助政策。

       八、未尽事宜由会东县就业服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人及咨询电话:阿基日呷(会东县就业服务局工作人员),0834-5422117。
             会东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0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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