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姑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彝历年”期间“过年猪”定点交易和屠宰的通告
作者: 来源:美姑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11-17 10:10:35 阅读量:
美姑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彝历年”期间“过年猪”定点交易和屠宰的通告
关于2020年“彝历年”期间“过年猪”定点交易和屠宰的通告
值此彝历新年来临之际,为进一步优化城乡人居环境,改变“彝历年”期间就地就近乱屠生猪、乱弃乱堆屠宰废弃物等破坏城乡环境卫生的行为,县政府决定在“彝历年”期间进行定点交易、屠宰“过年猪”,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交易和屠宰时间
2020年11月19日—2020年11月21日。
二、交易地点
1.巴普镇上俄普临时牲畜交易市场:主要承担合姑洛乡、农作乡等方向“过年猪”交易。
2.巴普镇新环线路入口处(老农具厂背后):主要承担井叶特西乡、巴普镇基伟村和三河村等方向“过年猪”交易。
3.巴普镇达戈村面包车停车场旁:主要承担巴古乡、佐戈依达乡、巴普镇洒勒村等方向“过年猪”交易。
三、屠宰地点
1.美姑县锦霆屠宰场(海子坝入口处)。
2.668停车场(海子坝)。
3.原草原站(县城往农作乡方向约1公里)。
4.中兴市场(新区农贸市场)。
四、购买的“过年猪”须用指定防疫车辆(发证式)运输到指定屠宰点进行屠宰。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将全力保障防疫车辆在城区内通行,避免交通堵塞。
五、县城区所有“过年猪”必须在指定地点交易、指定地点屠宰。城区主干道、人行道、小区进出道路等通道两旁全面禁止屠宰“过年猪”及熏制腊肉,违者由执法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置。
六、县城驻地以外的其余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自行设置交易点、屠宰点,并及时清运屠宰废弃物。
特此通告。
举报监督电话:0834-8242212
美姑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6日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