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公安局白鹤滩分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作者: 来源:宁南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10-29 13:58:40 阅读量:
为适应白鹤滩公安工作发展的需要,经凉山州公安局政治部批准,白鹤滩分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警务辅助人员(警务辅助人员是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在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岗位协助民警开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高校毕业生、优秀社会青年、退役军人以及其他有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并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分局的招录需求,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退役军人、文秘专业大学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纪律观念强;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30日至2002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

4.具备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以上的学历;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6.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7.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涉嫌贩毒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现役军人;

7.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人数及职位

招聘名额共计4人,其中文秘岗位辅警1名,勤务岗位辅警3名(男女不限)。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本次报名时间:2020年10月30日9:00至11月08日16:00。考生可通过电话0834-2673110,18981550404(邱波)报名,也可现场报名,现场报名遵照第四小点。

(二)选择职位。报考人员报名前要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聘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职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1个职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在《公告》附件中下载《凉山州公安局白鹤滩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 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并打印,同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证件照片。

(四)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携带《凉山州公安局白鹤滩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2寸证件照片2张,以及与招聘职位相关的其它证书、手续,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地址:四川省宁南县白鹤滩水电站上村梁子营地白鹤滩分局。(2002年以后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擅自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选聘程序

(一)考试

1.笔试:公共基础知识与公文写作(卷面满分100分)

2.体能测试

笔试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1: 3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体能测试。

①.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②.体能测试内容:参照《人民警察招录体能测试标准》进行测试。体能测试共设三个项目,具体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性为800米)、纵跳摸高(男子组≥265厘米,女子组≥230厘米)。

3.面试

①.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②.确定面试人员: 体能测试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如体能测试工作结束,体能测试合格人数低于招考名额1: 2时,则从参加笔试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能测试,直到进入面试考生人数达到1: 2比例为止。

③.面试形式: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④.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

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进行。

1.体检要求:

①.按照各岗位招聘名额,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进行加试,按照加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进入体检。 

②.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

③.由凉山州公安局白鹤滩分局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体检中出现自愿放弃或不合格者,可以从同岗位应聘的其他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由凉山州公安局白鹤滩分局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以从同岗位应聘的其他人员中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五)公示

根据综合总成绩、体检与资格复审、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实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期内出现自愿放弃或公示期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以从同岗位应聘的其他人员中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五、聘用

对考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由白鹤滩分局进行3天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参加白鹤滩分局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进入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

由白鹤滩分局与新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2个月(含岗前培训),期间按合同约定标准发放工资。岗前培训不合格的终止合同;培训合格的明确最低服务年限。

六、职业保障

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险,每年年底按照工作表现发放绩效奖金。

八、纪律与监督

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考试、体检和考察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九、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其他中介机构代为报名,请报考人员本人前往报名地点报名;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专门培训机构等

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此公告由凉山州公安局白鹤滩分局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及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咨询电话:

凉山州公安局白鹤滩分局  0834-2673710

邱警官:1898155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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