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0年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 时间:2020-06-03 14:01:09 阅读量:
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凉山州民族中学:
按照《凉山州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凉招考委〔2020〕2号)的相关规定,现将2020年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招生计划
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省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50%以上的招生计划,要以指标到校生的方式合理分配到本县市辖区内的初中学校(包括公办初中学校、高完中学校初中部以及经审批依法举办的民办初中学校,下同)。凉山州民族中学招生计划的50%以指标到校生的方式分配到本校初中部和全州各县市,分配到县市的名额由各县市合理分配到本县市辖区内的初中学校。州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可自愿申报指标到校生招生,比例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30%,以指标到校生的方式合理分配到本县市辖区内的初中学校。拟申报指标到校生招生的州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应填写《凉山州2020年州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申报表》(附件1)报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二、名额分配
(一)各县市所属省、州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到校生名额,由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符合指标到校生报考基本条件的初中毕业生人数,按比例分配到本县市辖区内的所有初中学校,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
(二)凉山州民族中学指标到校生名额由州教育体育局分配到本校初中部和全州各县市(见附件2),分配到县市的名额,由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辖区内符合指标到校生基本条件的初中毕业生人数,按比例分配到本县市辖区内的所有初中学校。
(三)各县市应填写《凉山州2020年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名额分配表》(附件3)和《凉山州2020年初中学校指标到校生名额分配到校统计表》(附件4),并于6月12日前与本县市州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申报表一并上报州教育体育局审批。
(四)省、州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招生计划及名额分配情况于6月15日前在凉山州教育体育局网站(http://jytyj.lsz.gov.cn)和凉山州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网站(http://www.lszwh.cn)上进行公布。
三、报考条件
报考指标到校生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我州正式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二)初一年级即在本校正常入学,具有本校3年正式学籍且在本校连续就读3个学年。符合政策规定正常转学的学生,应具有本校2年以上正式学籍且在本校连续就读2个学年以上。
(三)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B等及以上等级。
四、推荐程序
(一)各初中学校应根据州、县市的相关要求,制定本校指标到校生工作方案及推荐办法,并报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后执行。
(二)初中学校应在校内公示本校的指标到校生工作方案及推荐办法、本校符合指标到校生基本条件的学生名单、本校分配到的指标到校生招生学校及名额、指标到校生招生学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指标到校生名额应在全校范围内使用,不得分配到班。按照自愿的原则,每名学生可以申请一所面向本校有指标到校生名额的普通高中学校。拟申请的学生应由本人填写《凉山州2020年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申请表》(附件5),经学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签字并摁指印后交就读的初中学校。经学校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名单要在校内和初三年级的每个班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四)初中学校根据本校制定并公示的推荐办法,依据申请学生初中阶段学业考试成绩(初三上期中考适应性考试成绩占80%,初二学年末文化考试成绩占20%)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按照从高到低、等额推荐的原则,产生本校的指标到校生推荐名单,并在校内和初三年级的每个班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五)经公示无异议后,初中学校应填写《凉山州2020年初中学校指标到校生推荐名册》(附件6),并报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六)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在审核各初中学校上报的指标到校生推荐名册后,应汇总形成《凉山州2020年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推荐到校名册》(附件7)和《凉山州2020年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推荐到校情况统计表》(附件8),并于6月24日前统一上报州教育体育局审核。
(七)经审核符合指标到校生推荐条件的省、州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推荐名单于6月26日在凉山州教育体育局网站(http://jytyj.lsz.gov.cn)和凉山州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网站(http://www.lszwh.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
五、录取办法
(一)经审核并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应于7月2日8:00-3日18:00,在指定网址(http://www.lsjyzkw.cn:8081)或通过凉山州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网站(http://www.lszwh.cn)志愿填报入口,使用本人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通过网上填报方式填报指标到校生志愿,未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二)指标到校生在提前批次进行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全州中考,且中考成绩(含加分)必须达到指标到校生招生学校确定并经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州教育体育局审核后公布的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考生填报的其余类别和批次志愿的录取。普通高中学校未用完的指标到校生招生计划,由录取场收回,调整到该校后面批次的招生计划。
六、工作要求
(一)指标到校生的推荐要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学生申请或者不申请指标到校生。各县市、各学校要按照统一的时间要求和程序开展推荐工作,不得提前违规确定推荐人选。
(二)各县市在分配指标时,应以各初中学校符合指标到校生基本条件的学生人数为依据,并向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倾斜。
(三)各初中学校应建立由教师、家长、社会人士等共同组成的指标到校生监督委员会,对指标到校生的推荐办法、推荐过程进行监督。
(四)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初中学校指标到校生推荐工作的指导和监管,确保推荐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对在推荐工作中违规违纪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要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按照《凉山州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凉招考委〔2020〕2号)的相关规定,现将2020年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招生计划
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省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50%以上的招生计划,要以指标到校生的方式合理分配到本县市辖区内的初中学校(包括公办初中学校、高完中学校初中部以及经审批依法举办的民办初中学校,下同)。凉山州民族中学招生计划的50%以指标到校生的方式分配到本校初中部和全州各县市,分配到县市的名额由各县市合理分配到本县市辖区内的初中学校。州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可自愿申报指标到校生招生,比例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30%,以指标到校生的方式合理分配到本县市辖区内的初中学校。拟申报指标到校生招生的州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应填写《凉山州2020年州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申报表》(附件1)报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二、名额分配
(一)各县市所属省、州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到校生名额,由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符合指标到校生报考基本条件的初中毕业生人数,按比例分配到本县市辖区内的所有初中学校,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
(二)凉山州民族中学指标到校生名额由州教育体育局分配到本校初中部和全州各县市(见附件2),分配到县市的名额,由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辖区内符合指标到校生基本条件的初中毕业生人数,按比例分配到本县市辖区内的所有初中学校。
(三)各县市应填写《凉山州2020年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名额分配表》(附件3)和《凉山州2020年初中学校指标到校生名额分配到校统计表》(附件4),并于6月12日前与本县市州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申报表一并上报州教育体育局审批。
(四)省、州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招生计划及名额分配情况于6月15日前在凉山州教育体育局网站(http://jytyj.lsz.gov.cn)和凉山州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网站(http://www.lszwh.cn)上进行公布。
三、报考条件
报考指标到校生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我州正式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二)初一年级即在本校正常入学,具有本校3年正式学籍且在本校连续就读3个学年。符合政策规定正常转学的学生,应具有本校2年以上正式学籍且在本校连续就读2个学年以上。
(三)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B等及以上等级。
四、推荐程序
(一)各初中学校应根据州、县市的相关要求,制定本校指标到校生工作方案及推荐办法,并报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后执行。
(二)初中学校应在校内公示本校的指标到校生工作方案及推荐办法、本校符合指标到校生基本条件的学生名单、本校分配到的指标到校生招生学校及名额、指标到校生招生学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指标到校生名额应在全校范围内使用,不得分配到班。按照自愿的原则,每名学生可以申请一所面向本校有指标到校生名额的普通高中学校。拟申请的学生应由本人填写《凉山州2020年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申请表》(附件5),经学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签字并摁指印后交就读的初中学校。经学校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名单要在校内和初三年级的每个班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四)初中学校根据本校制定并公示的推荐办法,依据申请学生初中阶段学业考试成绩(初三上期中考适应性考试成绩占80%,初二学年末文化考试成绩占20%)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按照从高到低、等额推荐的原则,产生本校的指标到校生推荐名单,并在校内和初三年级的每个班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五)经公示无异议后,初中学校应填写《凉山州2020年初中学校指标到校生推荐名册》(附件6),并报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六)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在审核各初中学校上报的指标到校生推荐名册后,应汇总形成《凉山州2020年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推荐到校名册》(附件7)和《凉山州2020年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推荐到校情况统计表》(附件8),并于6月24日前统一上报州教育体育局审核。
(七)经审核符合指标到校生推荐条件的省、州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推荐名单于6月26日在凉山州教育体育局网站(http://jytyj.lsz.gov.cn)和凉山州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网站(http://www.lszwh.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
五、录取办法
(一)经审核并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应于7月2日8:00-3日18:00,在指定网址(http://www.lsjyzkw.cn:8081)或通过凉山州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网站(http://www.lszwh.cn)志愿填报入口,使用本人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通过网上填报方式填报指标到校生志愿,未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二)指标到校生在提前批次进行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全州中考,且中考成绩(含加分)必须达到指标到校生招生学校确定并经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州教育体育局审核后公布的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考生填报的其余类别和批次志愿的录取。普通高中学校未用完的指标到校生招生计划,由录取场收回,调整到该校后面批次的招生计划。
六、工作要求
(一)指标到校生的推荐要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学生申请或者不申请指标到校生。各县市、各学校要按照统一的时间要求和程序开展推荐工作,不得提前违规确定推荐人选。
(二)各县市在分配指标时,应以各初中学校符合指标到校生基本条件的学生人数为依据,并向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倾斜。
(三)各初中学校应建立由教师、家长、社会人士等共同组成的指标到校生监督委员会,对指标到校生的推荐办法、推荐过程进行监督。
(四)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初中学校指标到校生推荐工作的指导和监管,确保推荐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对在推荐工作中违规违纪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要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5月31日
2020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