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凉山州人民政府 时间:2021-02-14 18:43:16 阅读量: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加强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凉府办函〔2021〕1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州人民度过平安祥和的春节,经州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春节前后,商业促销活动、节日旅游活动和传统民俗活动增多,人流、物流、交通流高度集中,各大商圈、交通枢纽、宗教祭祀等场所人员密度大增,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春节前后历来也是火灾高发期。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工作部署,清醒认识春节前后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风险防控,补齐工作短板,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和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

二、强化源头治理,严防严控火灾隐患

一要紧盯重要节庆活动。及时掌握当地商品促销、公共娱乐、民俗庆典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情况,提前组织开展检查指导,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对确实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由属地政府责令停止举办;对于风险等级较高的,要强化措施、前置力量,做到事前排查到位、事中盯紧看牢,确保消防安全。二要紧盯重点区域、场所。加大对厂房库房、物流仓储、石油化工、医院学校、养老服务机构、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场所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整治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损坏故障、占堵消防通道、违章施工作业等突出问题。要加强返乡人员集中隔离点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科学设置进出入口,既要保证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又要保证紧急情况人员的安全疏散。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加强指导监督,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要提出整改或调整意见,能改的要立即整改,无法整改的必须更换,严禁带险投用运行。三要紧盯群防群治薄弱环节。发动乡镇(街道)、社区、派出所基层力量,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和小企业、小门面、“多合一”、群租房等区域场所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液化气罐违规储存充装等行为。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要依法坚决查处;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要依法实施关停、查封,绝不能姑息迁就、养患成灾。要指导居民社区和物业单位制定春节期间消防巡查、值班方案,开展“三清”“三关”活动(清理厨房、清理阳台、清理走道和关电源、关燃气、关门窗),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三、强化宣传引导,筑牢群防群治防线

各级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要主动通过刊播消防公益广告、滚屏字幕等形式做好节日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加大对尚未整改重大火灾隐患的曝光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种通信网络、微博、微信等平台,向人民群众发送消防安全提示信息。加强对外地就地过年务工人员、本地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的消防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常识,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强化应急值守,稳妥处置火灾事故

要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重大、紧急信息及时准确报送。各级消防救援部门要切实加强灭火应急救援各项准备,确保第一时间出动、一次性调足力量和有效装备。要落实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和各项保障措施,细化工作举施,强化救援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提升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立即启动预案,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最大限度减少火灾损失。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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