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安排部署2018年全州“安全生产月”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8号)和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川安办〔2018〕21号)部署和要求,结合凉山实际,做好我州2018年全州“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经费到位、责任到人。要在积极开展全州性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创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具有当地特色、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宣教活动,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更加贴近基层、贴近企业一线、贴近职工群众,确保上下联动、氛围浓厚、成效显著。
二是用好宣传平台。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优势,扬长避短,注重实效,创新推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传播内容。要充分利用楼宇显示终端、公交电视、户外显示屏等媒体平台播放应急和安全生产知识、公益广告片、警示教育片,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宣传格局,不断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有条件的县市、部门和单位要在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开设专栏,并强化与主流媒体合作,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月”宣传报道力度和深度。
三是强化督导考核。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强化对各部门、单位“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的督导。各县市、州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中央、省属在州和州属重点企业要认真策划活动方案,及时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活动进展、创新亮点、活动总结等,州政府安办将对各地、各部门开展活动及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督导、抽查,并将此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考核内容。各单位要落实专人在6月期间每周四16:00时前报送重要活动信息(电子文档)和活动照片。各县市安委会办公室、州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中央、省属在州和州属重点企业要于5月2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纸质文件和电子版),于7月4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版),特色活动视频资料一并报送。活动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