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出台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
2003年与2007年,我国针对农村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分别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制度建立以来,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制度运行持续平稳,对于健全全民基本医保体系、满足群众基本医疗保障需求、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两项制度城乡分割的负面作用开始显现,存在着重复参保、重复投入、待遇不够等问题。
在总结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运行情况以及地方探索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达到规范医保体系机制,完善各项保障制度的目标。为此,我州出台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通过《方案》的实施,强有力地推进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整合,以期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将更有利于农民工获得适当的医疗保障,向完全意义上的全覆盖医疗保险迈进一大步。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后,城乡居民不再受城乡身份的限制,参加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按照统一的政策参保缴费和享受待遇,统一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和就医管理,城乡居民能够更加公平地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