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城乡居民突发意外陷入生活困境可获临时救助
作者:吴梦琳 来源:四川在线 时间:2016-01-14 09:14:29 阅读量: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吴梦琳)日前,《凉山州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凉山城乡居民如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暂时困难的,将对其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生活救助。
根据《办法》,临时生活救助对象包括具有凉山州户籍的常住居民,虽经其他社会救助,但由于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生活仍困难的家庭;在我州辖区内长期务工,有固定居所,居住满2年以上的暂住人口家庭以及县市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应予临时救助的对象。
临时生活救助的范围包括: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或因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因上述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的个人。
实行临时生活救助根据救助对象困难原因、实际困难程度合理确定分类救助标准进行分类救助。困难家庭一次性临时救助标准,由困难家庭人口数、困难延续时限(以月为单位)、上月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来确定。被救助困难家庭和个人的困难延续时限,一般情况下按1-6月确定,情况特殊的最高不得超过8个月。原则上,申请人以同一事由申请临时救助,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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