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 3类人急救时没钱也可就医
作者: 来源:凉山新闻网 时间:2015-07-24 16:39:40 阅读量:
7月15日,记者通过凉山州医疗保险管理局获悉,从2014年4月1日凉山州全面启动疾病应急救助制度至今,凉山州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工作也正规范地运行着。15日下午,记者从凉山州财政局社会保险科得知,截至目前为止,凉山州得到应急救助的患者共有6人,共花费应急救助基金1万4千元。据悉,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已在凉山州实行了一年多,但许多市民仍对该制度并不熟知。
现状:市民对该制度知晓度低
去年4月1日起,凉山州就已全面建立了疾病应急救助制度,但经记者采访了解到,市民们对该制度的知晓度却很低。
“你知道什么是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吗?”15日,记者就这一问题同时询问了10位西昌市民,得到的结果是:无一人知道。“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我今天第一次听说,以前从没听过,这个制度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吗?”在西昌市月城广场购物完正准备回家的沈静说道。
家住北街的沙女士也说自己不知道这个制度的存在,当记者给沙女士介绍了该制度后,沙女士对记者说:“哦,那很好啊,这就化解了一些医院见死不救的的问题,回归了救死扶伤的本质,很人性化、有人情味儿。”
“我之前就听说无主病人、路倒病人、重大疾病看不起病的低保户也将享受到平等及时的救治待遇。急救医疗费用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承担,彻底结束了等钱救命时代了。”在采访中,家住长安中路的薛先生是10位市民中唯一一个知道该制度的人,他称此举措真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解民忧的民生工程。
对象:3类人可申请疾病应急救助
那么,哪些人属于疾病应急的救助对象呢?对此,凉山州医疗保险管理局医疗审核科科长岑俐回答道,《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下文简称《意见》)规定,3类人可申请疾病应急救助:第1类是在凉山州内发生急重危伤病的患者,第2类是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的患者,第3类是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对于这3类救助对象,医疗机构对其紧急救治所发生的费用,可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补贴。
岑俐还说,根据《凉山州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办法》(下文简称《办法》)规定,下列医疗费是不被纳入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范围的:发生的急救医疗费用有责任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公共卫生、医疗救助基金等渠道支付的。应当从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支付的。
强调: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推诿或拖延救治
《意见》中规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及时、有效对需紧急救治的患者施救,严禁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拖延诊治。卫生部门负责严格监督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紧急救治、规范救治,对拒绝、推诿或拖延救治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对应急医疗救助工作开展好的医疗机构予以表彰。
此外,《办法》中还针对医疗机构及患者拟出了规定: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不得用于支付有负担能力但拒绝付费患者的急救医疗费用,不得用于解决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历史上的医疗欠费;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已支付应急救治费用,后又查明患者身份,查实患者有负担能力,有其他支付渠道的,医疗机构和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患者追回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医疗机构或患者骗取和套取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除追回已支付的基本应急救助基金外,对直接责任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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