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实施 西昌部分砖厂面临关停

作者: 来源:凉山城市新报 时间:2015-01-07 09:05:39 阅读量:

 近日,有西昌市民反映称已经停产半年的“西昌市第三机砖厂”在元旦前夕又继续生产了,砖瓦厂所排放的浓烟给附近居民带来很大影响。3日,记者来到位于西郊乡北门村境内的“西昌市第三机砖厂”,看见20余个窑洞内正在烧制火砖,数十米高的烟囱上方浓烟滚滚。

 
  据了解,1月10日前,相关部门将对西昌市内的10余家砖厂进行专题研究、分类处置。根据前期初步调查,“西昌市第三机砖厂”生产工艺和设备涉嫌国家产业政策明确淘汰范围,目前不能完善环评等审批手续,环保部门将按新《环保法》对企业下达停止排污的行政命令。
 
  2015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环保法》正式实施。然而新年伊始,有西昌市民致电新报,称已经停产半年的“西昌市第三机砖厂”(又称北山砖瓦厂)在元旦前夕又继续生产了,砖瓦厂排放的浓烟给附近居民带来很大影响,希望相关部门能进行管理。据了解,经过2014年西昌市对排污企业环境保护的专项整治,西昌市现还有10余家砖瓦厂,且部分砖厂属落后产能。随着新《环保法》正式实施,这些砖瓦厂将面临什么样的命运,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居民:
 
  砖厂排浓烟影响居民生活
 
  按照市民提供的举报信息,3日,记者来到位于西郊乡北门村境内的“西昌市第三机砖厂”。
 
  厂区内,40余名工人分工有序地进行火砖的制坯、晒坯生产,密密麻麻的砖坯遍布厂区。20余个窑洞内正在烧制火砖,数十米高的烟囱上方浓烟滚滚。
 
  在厂区的一角,竖有一块西昌市国土资源局监制的采矿公示牌,但上面的采矿有效期限为2011年1月至2013年1月。
 
  据附近美姑干休所的居民介绍,该砖厂主要是烧煤生产,砖厂排出的烟气,没经任何处理就直接排到空气中,对周围环境污染影响特别大,平时居民基本不敢开窗,不少人还因此患上了不同程度的呼吸道疾病。
 
  “以前我们也给村上和环保部门反映过该砖厂的污染影响情况,砖厂自去年下半年起也停产了,不知为何现在又继续生产了。”附近居民希望新《环保法》实施后,砖厂之类的污染型企业能尽快关停。
 
  砖厂:
 
  整改还是关停听政府决策
 
  据西郊乡北门村村委会主任黄忠厚介绍,“西昌市第三机砖厂”是北门村的集体企业。砖厂建于1985年,至今已有30年历史了。
 
  砖厂主要占用北门村四、五组村民,1千余人的50亩土地修建而成。2010年以前,砖厂一直承包给个人经营,承包人除每年按照市场价支付占地村民粮食补偿款外,没再交承包费给村上。就此,2010年,村上收回了砖厂承包权自己经营。砖厂收回经营后效益不错,利润除每年支付村民占地补偿款外,还有部分结余用于北门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村民公益事业。
 
  2013年,有多家部门曾多次到砖厂进行过实地考察调研,也曾提出过对环境污染的砖厂要进行整治,但考虑到村办企业涉及村民的吃饭问题,所以没有马上进行关停。
 
  从2014年5月底起,因砖厂设备简陋,雨季无法生产,加之老城区改造和胜利大桥修建影响交通,砖厂不得不暂时停产。停产半年,村上损失约30至40万元。眼看年底又要发放10余万元的占地村民补偿款,不得已,砖厂于2014年12月29日又继续点火生产。
 
  对于附近居民反映的砖厂污染环境问题,村上不避讳,不推责,坚决听从政府决策。要求改造就投资改造,要求关停就配合关停。
 
  相关部门:
 
  依法处置环境违法企业
 
  “目前西昌市委、市政府正安排西昌市工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发改、经信、环保、国土、规建等部门和乡镇参加,对涉嫌违反新《环保法》的企业逐一研究处置方案,从2015年1月10日起,西昌市将对现存的手续不完善、排污超标、违法建设、落后产能等涉嫌环保违法企业依法进行处置。”1月4日,西昌市环保局局长魏兆刚告诉记者,一场史上最严的环保执法行动将在西昌展开。
 
  为让新《环保法》顺利实施,2014年全年,由西昌市环保局牵头,各部门、乡镇参与,对西昌市的277家污染物排放企业进行了排查和清理。目前,多数企业已按新法整改到位,尚有部分企业涉嫌手续不完善、排污超标、违法建设、落后产能未及时淘汰等违法问题。
 
  对此,2014年12月28日,西昌市又专门召开新《环保法》实施工作安排会议,对前期总结的西昌市部分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的处置方案进行了研究。其中,涉及西昌市10余家砖厂。
 
  处置方案对未办理环评手续情况下建设并投入运行,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在新《环保法》实施后将面临停止建设(生产)、罚款、恢复原状等处罚。违法人员将面临行政拘留等严厉处罚。
 
  对之前手续合法,但环保设施落后、管理不到位、存在超标排放的企业,在新《环保法》实施后,将面临按日计罚、停产限产,甚至停业关闭处罚。
 
  根据前期初步调查,“西昌市第三机砖厂”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涉嫌国家产业政策明确淘汰范围,目前不能完善环评等审批手续,环保部门将按新《环保法》对企业下达停止排污的行政命令。
 
  1月10日前,西昌市发改、经信、环保、国土等部门将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对全市范围内10余家砖厂进行专题研究、分类处置。对符合相关政策的,限期完善手续的,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整改的允许其继续生产,对不符合相关政策的,将报西昌市人民政府依法实施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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