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工商时报佚名记者恶意编造虚假新闻的说明

作者: 来源:凉山新闻网 时间:2016-05-25 16:48:02 阅读量:

      经查明,从2013年至今,从未有任何一名中华工商时报记者到宁南对任何一家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进行过采访。同时,该文所述内容严重失实,所持观点甚为偏激。

   2016年5月24日早上7点18分,中华工商时报在中国网财经频道登载了佚名文章《凉山首家水电资源竞拍民企濒临破产 宁南旭鑫合法取得却陷“悲情”》。然而经查明,从2013年至今,从未有任何一名中华工商时报记者到宁南对任何一家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进行过采访。同时,该文所述内容严重失实,所持观点甚为偏激。为澄清事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宁南县旭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旭鑫公司)在宁南县的依补河流域进行水电梯级开发的开发权确系合法取得。但在其开发过程中,没有按照已经审批的《宁南县依补河干流水电规划报告》进行施工,存在严重的未批自建、擅自扩容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其中:未经批准擅自建设3座电站1160千瓦,未经批准擅自扩容2座电站720千瓦。另外,金江电站和刘勒岩电站2座电站在施工准备阶段被县水务部门查处责令停止。
  同时经调查,宁南县旭鑫有限责任公司在依补河四、五级水电站开发建设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事实:1、依补河四级电站项目仅仅通过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未取得用地批准手续就开工建设;2、依补河五级电站未经审批部门同意擅自改变项目业主;3、四、五级电站未在项目核准规定时限内竣工发电。
  此外,旭鑫公司在电站建设中还存在诸多的其他违法行为,如没有按照审批程序科学规划依补河流域电站,在电站建设时存在擅自取水、将电站建在行洪通道内、乱开荒山、乱倒渣土、擅自占用林地和县道公路等不法行为,造成季节性河道断流,严重破坏了依补河流域的生态环境,并且容易诱发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灾害,给下游群众、国家巨型水电工程——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建设和宁南、金阳两县县道公路过往车辆、行人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由于旭鑫公司不按规范要求施工,建成的发电厂设备简陋,电线拉接零乱,在生产过程中已发生了2人死亡的安全事故。
  对这些违法行为,自2013年以来,宁南县人民政府一直要求依补河一、二级电站尽快整改,通过整改验收后早日发电,而旭鑫公司并没有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更没有提出过整改验收申请。
  2013年8月15日,经宁南县法院判决,出具《刑事判决书》【(2013)宁南刑初字第61号】,旭鑫公司及其法人高兴旭因资金不足向县信用联社负责人行贿以获取贷款,犯单位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旭鑫公司被依法判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高兴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万元。
  而在这篇所谓的佚名文章中,对该公司的诸多违法事实根本不管不顾,而是借旭鑫公司负责人的话,污蔑叫停旭鑫水电系当地党委政府单方面刁难所至。未批自建、擅自扩容都属于严重违规,然而文中竟然宣扬,“此前曾有媒体向四川省发改委咨询得知,按规定电站扩容必须事先申请,但由于客观原因,地处偏远山区的小水电站也可完成扩容后补办手续。”可笑的是,电站扩容根本不归省发改委管而是由省经信部门批复。不知道有没有哪家媒体敢于承认此事?躺着中枪的四川省发改委又作何感想?文中更把司法机关依法判处的行贿行为,轻描淡写的描绘为“被索贿”,把司法机关依法判处的行贿人员,变成了“被索贿”的“受害者”。敢问这个佚名作者,脑子中有没有“规矩”两个字?中国的法律难道可以这样随意践踏?
  最不可思议的是,该文称“记者在凉山州宁南县采访时发现”,然而,从2013年至今,从未有过任何一名记者,持有中华工商时报的记者证,到宁南对任何一家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进行过采访。我们很难相信,作为一家负责任的国家级报刊,竟然会在不到现场采访的情况下,仅凭当事企业负责人的一面之辞,就凭空编造出这样一篇完全颠倒黑白、混淆视听的文章?而且还是佚名?在其内部究竟怎样顺利通过值班编辑、主编、总编的审核?众所周知,真实是新闻的生命。而这一篇文章“编造”的背后有无故事,我们确实无从得知。
  事实上,旭鑫公司依补河电站开发一事在媒体界早有定论。2013年11月中旬,中国企业报社曾派出一名副社长带队的调查小组,远赴宁南就此事进行实地调查,12月3日,该报在03版刊登《宁南政府:叫停旭鑫水电系企业严重违规所致》,文中确认,旭鑫公司存在“不按规定报告施工、未批先建、擅自扩容、乱开荒山、擅自变更项目业主”等诸多问题。该报道详见http://epaper.zqcn.com.cn/content/2013-12/03/content_17206.htm。
  长期以来,宁南县按照“超常规服务、零障碍推进”的理念,全力推动招商引资和对外宣传工作,同时也热忱欢迎各级各类媒体到宁南进行宣传报道。在我县加快发展、跨越发展,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誓与全国同步实现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更需要社会各界特别是媒体的支持,我们有勇气有决心去面对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也欢迎媒体对我们的监督,帮助我们发现工作中的不足。但是,我们绝不允许出现报道完全与事实真相不符,而且还断章取义,以偏概全,混淆事实,肆意编造,完全丧失新闻工作记者职业道德和基本准则的行为。我们希望中华工商时报严查当事人,发表书面道歉,删除不实报道,重新选派人品正、有职业道德的记者到宁南现场采访,了解事件真相,据实客观报道,同时也欢迎全国各地有正义感、有责任心的媒体记者到我县采访报道。
  对于这次事件,我们也将向有关部门反映,争取我们的合法权益。如中华工商时报继续刊登严重歪曲事实真相、混淆视听、影响我县形象的稿件,我县将保留采用法律手段维护我们合法权益、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宁南县对外宣传办公室
           201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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